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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史学研究院“法苑荟萃”第五讲成功举行

2019年12月17日下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主办的“法苑荟萃”系列学术讲座第五讲在学院路校区成功举办。讲座主讲人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力,主题为“史料与方法——甲骨文与商代法制研究一百年”。讲座由法律史学研究院副院长顾元教授主持。

李力教授认为,甲骨文作为一种史料,与商代法制研究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受到法制史学者的关注,百年来出现了相当多的研究成果。李教授着重介绍了自己的研究成果,他以2002年为界将其研究分为两个阶段:在第一阶段中,他因兴趣使然而关注最早的出土文字资料,先后在《中外法学》等期刊发表了《夏商周法制研究评析》等文章;2002年申请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成功后,他开始系统研究这一课题,坚持长达十年之久,并发表了《追寻商代法律踪迹——从传世文献到甲骨文》等系列学术论文。

李力教授细致梳理了自20世纪初以来商代法制研究的历程,旨在厘清关于甲骨文与商代法制研究的问题。同时进一步提出疑问,即这样一个有关商代法制的知识体系是否反映了商代法制的真实状况。继而李力教授对于史料与方法进行了反思。他指出,“甲骨文法律文献”这一概念的表述不够准确到位,因为甲骨文的性质更大程度上是卜辞,而非商代的法律文本。但从总体上评价,中国学者在1924年之后的70年间坚持不懈进行的甲骨文法律史料整理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有得亦有失。

最后,李力教授就今后甲骨文法律史料的整理问题发表了看法,并提出应该在以下两个方面开展深入的工作:一是从理论上探讨有关甲骨文法律史料整理的问题;二是要进一步全面、系统、科学地整理甲骨文史料。

在自由讨论阶段,王宏治教授认为,李老师勇于自我否定的精神非常值得赞许,使他回想起当年编写教材的历程,并提出做学问研究必须既大胆又小心,把自己放在正确的位置上。

林乾教授评议认为,李力教授兼有学术的情怀和科学的精神,是一位令人敬佩的学者。证实和证伪都是科学,因此必须以高度严谨的精神来对待。林老师还就法律的起源问题与李力教授交换了意见。

法学院法律史研究所崔林林教授、比较法研究院郝维华副教授、法律史学研究院李青教授、王银宏副教授、陈煜副教授、李典蓉副教授以及部分博士生、硕士生20余人参加了此次讲座,并就讲座内容与李力教授进行了深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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