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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晋藩法律史学术基金会:第一届全国法律史学学生征文启事

党的十七大强调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全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这一方面,法律史学对于弘扬传统文化,提供比较视野,推介域外法制,构建和谐社会,有其无法取代的价值。

为了促进中国当代的法律史学研究,培养法律史学术新人,并为全国法律史学学生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由张晋藩法律史学术基金会主办,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承办第一届全国法律史学学生征文活动。

一、征文活动面向对象

本次征文活动面向的对象为中国国内(含台港澳)高校法律院系在读学生,高校法律院系及各研究机构在读法律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征文主题与内容

题目自拟,主题不限,但内容限于法律史学领域,包括中外法制史、中外法律思想史、比较法制史、中外法律文化史、中外法律社会史等法律史学领域。

三、作品要求

1、内容积极健康,在观点、材料、方法上富有创造性,能够在法律史领域内贡献出自己的知识与智慧。

2、体裁以议论文形式,叙述清晰,说理透彻。

3、作品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或出版过,并不得在正式学术会议上宣读过。

4、注释体例规范,以《法学研究》所列注释例为准。

5、作品字数在8000字左右,要求原创,不得抄袭、套改。请自行保存底稿。

四、投稿方式

征文可通过电子邮件或邮递投稿。

电子邮件投稿,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张晋藩法律史学术征文”字样,文尾注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投稿电子信箱:chenqiushu@163.com

邮递投稿,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张晋藩法律史学术征文”字样,文尾注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投稿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 邮编:100088。

征文活动咨询电话:010-64912893;联系人:陈煜。

五、征文起至日期

2010年1月20日—2010年6月20日

六、征文评奖

本次征文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作品思想性和创造性进行评选,对优秀稿件进行表彰。

征文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2名,奖金各人民币10000元;二等奖5名,奖金各人民币50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各人民币2000元。获奖者并颁发荣誉证书。

获奖作品将由张晋藩法律史学术基金会集结出版。

征文活动未尽事宜由张晋藩法律史学术基金会负责解释。

张晋藩法律史学术基金会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

2010年1月10日

版权所有: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    海淀校区: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邮编:100088    | 学术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