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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申报通知

第一届“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申报通知

“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是为繁荣中国的法律文化研究,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由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中国法律史学会、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基金会设立的全国性法律文化研究奖项。本届评奖由澳麦尔基因技术公司参加提供资助。现将奖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等级

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设一等奖3项,每项奖金3万元;二等奖6项,每项奖金1万元;三等奖10项,每项奖金5千元;青年奖10项,每项奖金3千元。

本届评奖特设终身荣誉奖。

二、申报范围

(一)申报者范围

全国范围内从事法律文化研究的社会各界人士,每人限报1项,合作研究成果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青年奖单独申报,申报时年龄应在35岁(含)以下。

(二)申报成果范围

1. 成果内容:限于中外法律史,比较法律文化等相关研究成果。

2. 成果类型:

(1)学术著作(不包括工具书、译著、论文集和个人文集);

(2)学术论文(不包括译文)。

3. 时间范围:

1978年12月至2007年12月在国内外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学术著作和论文(以版权页为准)。

4. 申报成果的要求:

(1) 多卷本学术专著以整体形式申报;

(2) 丛书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专著单独申报;

(3) 论文必须发表在正式学术刊物上及公开出版的论文集上。

5. 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 著作权存在争议的;

(2) 违反学术规范的;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者请登陆中华法律文化网(http://www.ruclcc.com/)下载《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申报表》,按要求填写后,由所在单位并加盖公章后寄给联系人,同时报送电子版至:ruclcc@163.com

(二)报送材料

1. 《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申报表》3份;

2. 著作一式3本,每册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贴纸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3. 论文一式3份,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全文、版权页。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贴纸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不再退还。

四、报送时间和地点、联系方式

(一)受理申报时间和地点

邮寄方式申报时间和地点: 2008年6月15日至2008年10月15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请挂号寄至: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基金会办公室 曹爱莲收,请在邮件明显处注明“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申报”。

邮编:100872。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

曹爱莲:(010-82509233),13601247676;

冯 勇:(010-62517859),13910696918;

传真:010-62514365;

专用邮箱:ruclcc@163.com

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

中国法律史学会

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

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基金会

2008年6月15日

附:

中国法律文化成果奖评奖申报表

姓名

性别

申报时间

出生年月

职务

职称

所在单位

传真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信箱

成果名称

正式出版时间及出版社名称

是否获奖及授予单位和时间

单位意见

所在单位盖章

转自:中国法律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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