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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乾教授参加法学基地主任会议暨西域法治高峰论坛

林乾教授参加法学基地主任会议

暨西域法治高峰论坛

根据2007年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法学)主任联席会议(简称“法学基地主任会议”)的决议,由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承办的2008年法学基地主任会议,于7月11日至16日在新疆石河子大学举办。会议由“西域法治高峰论坛”、法学基地主任会议和考察构成。

7月12日,来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10个法学重点研究基地的负责人举行全体会议,会议由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鸣安教授主持,法学院院长苏力教授、科研部萧群部长致词。人民大学刑法研究中心戴玉忠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卞建林教授、证据科学研究院王进喜教授、法律史学研究院林乾教授、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张湘兰教授、环境法研究所王树义教授、吉林大学法理学研究中心姚建宗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曹新明教授、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湛中乐教授,分别报告了各基地所在的二级学科近30年来的发展成就、存在的问题、未来的研究趋向。

林乾教授在报告法律史学近30年的发展时特别提出,现在提交的《报告》还没有经过全院的讨论,《报告》对我校之外的研究机构和研究成果,特别是国外的研究,反映得不够,因此还要进一步修改。还需要说明的是,以下的发言有的认识是个人的,并不全面。他着重谈了三个问题.

第一,取得的成就。可主要概括为三个方面:1、研究的平台在逐渐扩大。最初的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所,是1984年成立的。作为国家级的重点学科是1987年,是目前教育部该学科的国家重点学科之一。同时,又是全国第一个博士点,现在也是法律史学唯一的基地。现在学科的辐射力量很强。在我校终身教授张晋藩先生的多年开拓下,从开始招收第一批法学博士,现已培养了近150名博士。全国的法律史博士点已经增加到十几个,除了法学一级学科所在校都拥有法律史博士点之外,还有其他的院校。每年毕业的博士生在50人左右。现在法律史学会会员有400余人,每次年会或相关国际会议,尽管控制规模,但参加者均在100人以上。这些都预示,研究者的队伍、规模、平台在扩大。2、完成了法律史学科体系建设,学科体系彻底摆脱了前苏联的影响,形成了独特内涵和研究指向的学科体系。3、在研究成果上,出现了标志性的,带有一个时代总结性的成果。最重要的是张晋藩先生历时19年之久,组织全国几十位专家学者,完成的十卷本《中国法制通史》,这部著作是标识一个时代的、总结性的著作。其他还有北京大学张国华教授主编的《中国法律思想史》,由山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此外,断代法制史和部门(专题)法制史的研究都取得了重大突破。我院除传统法制史研究的优势外,朱勇教授主持的近代法制研究,张中秋教授主持的中西法文化研究上,也具有明显的优势。

二、存在的问题。陈寅恪先生说过这样一句话:一代之学术,必有一代之新材料与新问题。新材料和新问题是制约学科发展——即学科能不能走向一个新的境界的主要问题。个人以为法制史经过老中青几代人的耕耘,有了长足的进步。但它的发展潜力仍然很大。或者说也面临着一些挑战。1、学科的交叉性没有更好地体现出来。法律史学的研究理论基础是法学,但材料是历史的。研究法制史的主流是法学背景的学者。这个学科是以法学为主的交叉学科,但研究的结合度不高。2、学科体系的定位。现在教材主要是按照王朝的法律体系编写,而中华法系的形成和历史朝代,有的相吻合,有的不相吻合。有的解读还限于法典和历史的叙述上,对法律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讲得不多。同时,法制史学在形成持续性的热点研究问题上,尚有发展空间。对学科起到特别重大的引领作用的著作还不多。3、实质性的国际交流和合作有待提高。4、资料等基础性建设不足。

三、发展的展望。我们认为,法律史学要发展,应该满足两个价值,一是学理的研究价值,二是实践的借鉴价值。无论是研究方法,还是重大的对学科发展有引领意义的研究命题的提出,都是突破,都是学科存在和发展的逻辑归宿。法律在过去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能够为现代提供哪些借鉴?有价值的法律遗产是什么?在整个社会构建和制度框架中是一个怎样的安排?等等,都值得研究。

在“西域法治高峰论坛”上,林乾教授发表了题为“中国传统法律的人道精神——以慎杀为中心”的讲演,受到与会者的高度评价。

会议还决定:1、各基地撰写的《报告》,须于2008年10月完成定稿并提交;2、2009年教育部法学基地主任会议,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主办,时间、地点、主题应于2008年12月确定。

杜澍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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