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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律文化沙龙第七期顺利举行

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律文化沙龙第七期顺利举行

2008年3月15日下午,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基金会主办的“明德法律文化沙龙”在明法楼810会议室顺利举行。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高汉成博士作了《关于传统法律的现代价值之点滴思考——以晚清中国刑法的近代转型为中心》的主题报告。

本次沙龙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律史专业博士研究生余钊飞同学主持,郭成龙博士、江兆涛博士、朱腾博士作了相关的评议。本次沙龙共由10多位来自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的相关博士生参与讨论,学术气氛良好。

高汉成博士回顾了中国法律近代化的历程,他认为:“百年中国法律的现代化,是在法律文本、法律制度层面移植了西方法律的形式,而在实践层面保留了中国传统法律的内容。两者“脱节”“滑轮”却又“共存”的现象,是中国法律迟迟不能实现现代化的主要表现。”

在清末刑事法律改革的研究方面,高汉成博士把研究的焦点放在“大清刑律草案签注”上,他认为签注既是在大清刑律草案——修正刑律草案——《钦定大清刑律》流变中的主要推动力量,同时又是考察、研究清末礼法之争的重要视角和切入点”。通过对当时签注内容和意见的解读,他系统分析了大清刑律草案在立法基本原则、刑法基本理论、立法语言与技术等三个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历史缺憾。。高汉成博士的主题报告旁征博引,论证严密,得到了参会人员的高度评价。

消息自:中华法律文化网 田青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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