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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明斯特大学法学院院长舒尔茨教授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作学术报告

德国明斯特大学法学院院长舒尔

茨教授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

研究院作学术报告

2009年9月22日下午,德国明斯特大学法学院长舒尔茨教授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图书馆贵宾室作学术报告。学术报告会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院长朱勇教授主持,法律史学研究院教师及法律史专业博士研究生参加了此次学术活动。舒尔茨教授在德国法制史、罗马法研究等方面颇有建树,此次学术报告的主题为十九世纪普鲁士的政治改革。舒尔茨教授从十九世纪普鲁士农奴制改革、城市自治、科技发展、社会保障法令等几个方面介绍了当时普鲁士的政治状况,并重点讲述了同时期普鲁士司法领域的改革,包括废除领主专制、引入陪审制度、实行法官独立等等。舒尔茨教授认为,十九世纪普鲁士的政治改革并没有使之成为一个民主国家,经济、司法领域的变革目标是改善工人的生活状况,改革使德国成为一个现代化的工业国家,其取得的成就甚至超过了法国革命取得的成果。舒尔茨教授在主题报告结束后,同与会学者、学生进行了学术交流。之后,张晋藩教授这次学术报告进行了简短的总结,张教授认为,十九世纪普鲁士改革的某些成功经验值得中国借鉴,比如当时普鲁士大学所提倡的学术自主性。张教授指出,中国近代改革自二十世纪初开始,特别是在宪政改革领域深受普鲁士的影响。然而,两国国情不同、改革的成果也有差异,这是值得深入研究的。同时,张晋藩教授期望中德两国的法律史学者加强相互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最后,朱勇教授代表法律史学研究院向舒尔茨教授赠送了近期本院取得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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