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家“法律文化”硕士点在杭师大设立并开始招生
经浙江省教育厅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杭州师范大学在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之下近期正式自主设置“法律文化”二级学科硕士点,并于2012年度正式招生,欢迎全国各高校法科毕业生踊跃报考。 法律文化,作为一个学科,特别强调从宏观、系统、整体和内在联系的角度认识一个国家法律现象的特征、规律和精神,亦即强调对不同法律传统的宏观研究和认识,并对过去西医分科式的部门法学研究思路有所校正或补充。 以“法律文化”作为法学院的招生专业,在欧美各大学早已是普遍现象。很多著名大学早就以Legal culture作为硕士、博士招生专业方向。在国内,虽很早就有高校以“法律文化”、“中西法律文化比较”、“法律文化与法律文献”等作为法律史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之一的,但囿于原有学科划分,一直未有学校正式将“法律文化”作为法学硕士招生的二级学科(专业)。为弥补这一缺陷,为培养法律文化研究和建设专门人才,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现正式设置了这一硕士点。 法律文化硕士点主要招生方向 1、法律文化理论。主要研究法律文化的基础理论,其内容主要系“法理学”、“法社会学”、“法经济学”、“法政治学”等主要学科之间的交叉综合部分。 2、中外法律传统。主要包括传统的中国法律史、外国法律史、法律思想史、法律文献学等三级学科的研究对象和范围。这不仅仅是传统的法律史(特别是法制史)研究,而是更加注重传统法律文化或法律文化传统,更多是在比较的视野上探究一国法制之宏观个性传承及其规律。 3、宪政法律文化。主要研究对象是传统的宪法学、行政法学与法理学、法律史学学科的交叉综合部分。主要研究与国家根本构成模式、原则、机制有关的法律文化。 4、法律文化比较。主要研究各国法律文化之间的异同和联系,与传统的“比较法学”、“法人类学”的研究范围有一定重叠,但它更注重二者交叉、综合和升华部分的研究,更注重文化或精神层面的法律现象比较。 垂询电话:0571—28865973 联 系 人:卢老师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邮编3100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