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法律史学研究院第二届学术委员会聘任仪式暨百年中国法制与法学回顾与展望学术座谈会在京举行
2012年5月5日上午九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第二届学术委员会聘任仪式暨百年中国法制与法学回顾与展望学术座谈会在北京湖北大厦开始举行。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教授、此次被聘的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律史学研究院全体教职人员以及驻所研究员参与会议。
会议由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法律史学研究院院长朱勇教授主持。第一项议程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的聘任仪式。本届学术委员会由我校张晋藩教授、我校朱勇教授、我校张中秋教授、华东政法大学何勤华教授、清华大学高鸿钧教授、北京大学徐爱国教授、中国人民大学赵晓耕教授、吉林大学霍存福教授、西北政法大学汪世荣教授9人组成。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教授代表我校给以上9名委员分别颁发了聘任证书。
随后黄进教授发表讲话,他首先感谢各位委员能欣然接受此次聘任,并指出研究基地是开放式的,需整合全国法律史学领域的研究力量,共同促进此一学科的繁荣,在全国范围内选聘学术委员会委员也是旨在实现此目标。接着,他谈到作为国家级重点研究基地,要产出高水平的学术成果,组织高水品的学术活动,各项制度、措施要按照教学、科研、学术活动的规律来设计。在学术委员会的指导下,促成良好的学术氛围,引领一种敬畏学术、崇尚学术、潜心学术的风气,并尊重学术成果。最后,他期待委员会对学术立校做出贡献,并祝贺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与会人员合影留念之后,接着进行第二项议程,开展对百年中国法制与法学回顾与展望的学术座谈。张晋藩教授作同名主题发言,对中国法律史学的学科框架体系进行追本溯源的检讨,言简意赅地回顾了百年中国法制与法学,引出讨论的主题,随后各位与会人员在此主题下进行广泛的交流。
何勤华教授回顾了自1982年全国外国法制史学会成立以来该学科的发展与相关的成果,并介绍了他作为外国法制史学科带头人在近年来做的一些努力,并提到了研究中的某些困难。高鸿钧教授则认为法制史尤其是中国法制史,在当今中国经济高速增长、法治全球化进程加快、部门法研究遭遇瓶颈三大背景下,迎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下面需致力解决两大问题:如何让法律史学从传统走向现代,将文明薪火传续;如何使中国法律史学从中国走向世界,将文明成果发扬。霍存福教授认为对百年法制史学的回顾与展望是必要的,法律史学研究者应该对学科本身有历史感。而且他认为,作为国家研究基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应该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发挥应有的影响力。现在的法律史学研究面临的普遍问题是创新不足、评价失范,他期待研究院能从学术规范、学术创新角度做出某种示范性的评价标准。赵晓耕教授对以往的研究进行了检讨,反思我们习以为常的所谓法律史学研究“通论”是否真的为“不刊之论”,我们以前的表达是否准确?并指出法律史学关注应该是法学的话题,而以往则更倾向于史学话题,会不会因此而消解法学特色?他认为不将这些相关问题思考清楚,则法律史学前途逼仄。徐爱国教授认为必须处理好政治与学术的关系,在热点问题与冷僻问题之间做出取舍,并从学科比较的角度,探讨中外法律史学研究中可能的契合点。汪世荣教授则主要从教学角度着手,探讨法律史学本科教学如何提高吸引力?达到何种目标,才能说学好了法律史?作为学术工作者,更应该致力于学术人才的培养,如此方能后继有人。张中秋教授总结了当今法律史学学科的三点不足,即法学品格不强烈、学科影响力不强、相关论文平庸缺乏价值与思想内涵。认为关键还在于挖掘法律史中的“理”,发掘制度背后的“合理性”问题。因为思想乃学术之王,缺乏思想的制度、秩序或者现象研究,注定是没有生命力的。张晋藩教授认为“西方中心论”的幽灵始终没有廓清,对中国传统法的数典忘祖,加重了法律史学科的“边缘化”,破除此一雾霾,法律史学工作者负有责任。刘广安教授则希望建立一个独立、公开、高标准的学术评价标准,这方面学术委员会应该负起义务。此外,其他在场研究人员也从各角度阐发了自己的意见。
朱勇教授最后对座谈进行了两点总结:第一,研究院今后还将致力于学术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三大任务,各位委员提到的一些问题,也是基地要不断探索、研究的课题。第二,本届学术委员会的成立,可以将研究院与全国法律史学研究力量更紧密的整合起来,同时对本院的研究工作可起到更好的指导作用。
座谈之后,委员会委员们经过选举,由张晋藩教授任本届学术委员会主席,何勤华教授任副主席,张中秋教授任秘书长。至此,我校法律史学研究院第二届学术委员会聘任仪式暨百年中国法制与法学回顾与展望学术座谈会圆满结束。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
201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