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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承办的中国法律史学会2018年年会暨“中华法文化与法治中国建设”研讨会在徐州成功举行

2018年9月8-9日,由中国法律史学会主办、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和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承办的中国法律史学会2018年年会暨“中华法文化与法治中国建设”研讨会在徐州举行。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中国法律史学会理事以及江苏师范大学的师生等二百余人齐聚云龙湖畔,共话中华法文化。

中国法律史学会会长吴玉章、江苏师范大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周汝光、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张中秋先后在开幕式致辞。吴玉章教授阐述了此次会议举办的宗旨和学术意义,希望与会的专家学者能碰撞出更多的思想,让思想服务于法律史学的发展。江苏师范大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周汝光介绍了徐州在历史上的重要地位以及此次会议地点选在徐州的重要意义,介绍了江苏师范大学为徐州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和造就的众多法律人才以及在法学教育、学术研究、法律实务及法律援助等领域发挥的重要作用。他指出,此次中国法律史学会年会的召开对于法律史学作为学科重点在法律史研究领域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张中秋教授对与会的专家学者表示欢迎,并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在新时代的学术宗旨和使命以及法律史学研究的鲜明特色进行了介绍。

沈阳师范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主任霍存福教授主持开幕式。中国法律史学会会长吴玉章教授代表第九届理事会作学会工作报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赵晓耕教授主持中国法律史学会的换届环节。

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侯欣一教授主持主题报告环节。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杨一凡教授、汕头大学法学院院长怀效锋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院刘广安教授先后作题为《重新认识中国法律史》、《德治的现代价值》、《中国传统法律体系与法律变通》的主题报告。杨一凡教授指出,应重塑法律史,重塑法律史是法律学科能否走向科学的关键。怀效锋教授认为,德治的现代价值在于重视教化。领导干部须以身作责,正德重德,提高自身素养,重视德治,才能真正发挥德治的现代价值。刘广安教授通过列条目的方式对传统法律体系与法律变通的具体规定做了系统梳理和介绍,指出目前的研究不能仅局限于理论化研究。

8月8日下午,围绕“中华法文化与法治中国建设”的主题,五个分会场(五个单元)分别进行了研讨。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国法律史学会的新一届理事、常务理事、执行会长和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张生教授当选为会长,我院张中秋教授以及西北政法大学王健教授、天津财经大学侯欣一教授、吉林大学吕丽教授、南京大学张仁善教授当选为执行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高汉成副研究员当选为秘书长,王帅一副研究员当选为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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