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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2018年第二季度工作简报

2018年第二季度,法律史学研究院按照教育部建设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具体要求及研究院2018年的工作计划,进行了以下各项工作:

一、承担的课题研究

※ 张晋藩教授

1、主持201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古代司法文明及其当代意义研究”(14AFX006)。

2、主持2016年中华司法研究会重大专项课题“中华法律传统的反思、传承与发展研究”。

3、主持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委托项目“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研究”(17@ZH014)。

4、主持2017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公私并举:中国传统法律维护私权益的原则性与调整方式的多样性”(17JJD820011)。

※ 朱勇教授

1、主持2011年中国政法大学与澳门基金会合作项目“澳门法律史研究”。

2、主持2011年教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中国法制史》,已完成,待结项。

3、2014年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改革开放与我国科技法律制度的建立以及“十一五”期间我国科技法律法规建设”。

4、主持2017年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重点委托课题项目“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CLS(2017)ZDWT03)

5、主持2017年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公正与和谐:中国传统社会多元纠纷解决机制”(17JJD820012)

※ 张中秋教授

1、国家2011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司法文明百科全书·司法文化》卷编纂工作。

2、201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传统法哲学研究”(15AFX005)。

3、2016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义理与法理:中国传统法理及其当代价值”(16JJD820021)。

※ 林乾教授

1、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古代的‘中国’认同与中华民族形成研究”子课题---明清时期中华民族的最后形成。

2、主持2016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治官之法:中国传统行政法理与国家治理”,2016年11月3日立项(16JJD820022)。

※ 刘广安教授

1、主持2016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外儒内法,霸王二道:中国传统刑事法律与社会控制”(16JJD820020)。

※ 李鸣教授

1、主持2015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国古代法德结合与当代国家治理研究”(15JJD80014)。

2、2016年国家民委委托重大项目“《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立法后评估”。

※ 李青教授

1、主持2011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华法系与东亚法研究”。

※ 邵方教授

1、主持横向项目“儒家民族观与中国古代民族法制”。

※ 顾元教授

1、主持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传统司法及其转型的制度建构与价值理念研究”(10BFX018)(已完成,正办理结项)。

2、2011年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资助项目 “中国司法的传统及其近代转型——以衡平的价值理念为中心”。

3、2011年校级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美国1787年联邦制宪会议研究”(完成,正办理结项)。

4、2011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地重大项目“中国古代的法制与秩序:文官治理与行政秩序”(11JJD820002)。

5、2015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治官之法与文官治理:传统中国的权力规制与法律秩序“(15FXA005)。

※ 张德美教授

1、2016年校级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中国传统与现代重构”。

2、2016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明清时期权利救济问题研究”。

※ 陈煜副教授

1、2015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国传统法律学术研究——以清代对此前学术的继承和发展为线索”(15JJD80013)。

※ 李典蓉副教授

1、主持2013年中国政法大学校级青年人文项目“清代律例发展与边疆社会治安问题研究”。

2、主持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清代京控与社会危机处理研究”(15BZS063)。

3、承担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史表课题《建州表》,中期检查通过。

4、完成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司法文明史》承担部分。

※ 王银宏副教授:

1、主持2016年度中国政法大学校级科学研究青年项目“德意志公法文化中的宪法审查制度研究”( 16ZFQ82002)。

2、主持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纯粹法理论的实践性问题研究”(16CFX004)。

我院兼职研究人员承担的以基地为依托和资助的教育部基地重大项目:

※ 陈景良教授:主持2008年教育部基地重大项目:“唐宋社会变动与法律变化研究”。

※ 周少元教授:主持2013年教育部基地重大项目:“中国古代的法制与秩序——从‘清官’到‘青天’的司法秩序” (13JJD820017)。

※ 高鸿钧教授:主持2014年教育部基地重大项目:“印度法系及其与中华法系的比较研究”。

二、科研成果

※ 张晋藩教授

1、论文:《论中国古代的德法共治》,2.02万字,载《中国法学》2018年第2期。(CSSCI来源期刊)

2、论文:《中国监察体制改革的历史文化渊源》,0.19万字,载《人民法治》2018年第9期。

3、论文:《秦汉时期的法律宣传》,0.2万字,载《人民法治》2018年第11期。

4、报纸论文:《宋元明清: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发展阶段》,0.11万字,载《学习时报》2018年4月2日07版。

5、报纸论文:《法致中和,囹圄常空》,0.19万字,载《北京日报》2018年第4月16日015版。

6、报纸论文:《中国古代的监察智慧》,0.15万字,载《人民日报》2018年5月21日16版。

※ 张中秋教授

1、论文:“中国传统法律正义观研究”,2.4万字,载《清华法学》2018年第3期,2018年5月出版。(CSSCI来源期刊)

※ 邵方教授

1、论文:“儒家民族观影响下的中国古代民族法制”,2.5万字,载《中国法学》2018年第3期。(CSSCI来源期刊)

※ 顾元教授

1、译文:“以色列法与犹太——互动与独立”,1.8万字,载《中华法系》第十一卷,法律出版社2018年3月版。

2、合编:《外国法制史》,“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参编约12万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8年3月版。

3、著作:《服制命案、干分嫁娶与清代衡平司法》,36万字,法律出版社2018年6月出版。

※ 张德美教授

1、论文:“秦汉时期诏狱的审理程序”,2万字,载《河北法学》2018年第5期。

2、论文:“关于近代以来司法改革的几点反思”,0.75万字,载《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8年第3期。

※ 王银宏副教授

译文:“何为立法?为何立法?——法典编纂与调控性立法:立法上规范制定的两种基本功能”,【德】托马斯·西蒙著,1.3万字,载《中华法系》第十一卷,法律出版社2018年3月版。

三、学术活动与对外交流

(一)研究院组织的学术活动

1、2018年4月24日下午,法律史学研究院“法律史学系列讲座”第十讲由李典蓉副教授主讲,主题为“《清史稿·刑法志》再考”。李典蓉副教授搜集了丰富的史料,包括从台北故宫和《清史稿》作者许受衡后代处得到的历史资料,对作者许受衡的生平进行了梳理,指出许受衡的《清史稿·刑法志》具有纂写方式模仿明史、记载史事简明、淡化本朝意识、以法律制度为主线、涉及明制与清制的比较等特点。最重要的是,这是一个法律人写的稿子。所以《清史稿·刑法志》在清代刑法志各稿中胜出,可以作为法律史学人研究清代法律制度的重要史料。另外,李典蓉副教授还指出了法律史上“失踪人物史”开拓的可能性,以及法律史与史学史、清史、近代人物史交叉研究的可能性。朱勇教授、张中秋教授、林乾教授、刘广安教授、李青教授、邵方教授、张德美教授、王银宏副教授、罗冠男副教授、张京凯博士后就讲座的内容进行了充分热烈的交流。

2、2018年5月22日下午,法律史学研究院“法律史学系列讲座”第十一讲由王银宏副教授主讲,主题为“1555年《奥格斯堡宗教和约》及其规制意义”。王银宏副教授梳理了神圣罗马帝国从1495年“帝国改革”到1555年《奥格斯堡宗教和约》产生的政治过程与历史背景,论述了《奥格斯堡宗教和约》的主要内容,认为和约试图以政治与法律的方式实现宗教和平,而非意在解决宗教上的“真理问题”,和约中规定的帝国阶层的“信仰自由”原则、“宗教和解”意愿、“教随邦定”原则及其例外情形等为帝国确立了关于宗教和平的基本规则,但是《奥格斯堡宗教和约》在当时仅是一种临时性解决方案,仅具有“临时规制”的意义。虽然在之后的历史过程中,1555年《奥格斯堡宗教和约》完成了“意义的转化”,但是“宗教宽容”与“权益保障”并非当时各方的主观意愿。 朱勇教授、张中秋教授、林乾教授、刘广安教授、李青教授、顾元教授、张德美教授、李典蓉副教授、罗冠男副教授就讲座的内容,与王银宏副教授进行了充分交流。

3、2018年6月19日下午,法律史学研究院“法律史学系列讲座”第十二讲由罗冠男副教授主讲,主题为“近现代意大利家庭法的发展历程与借鉴”。罗冠男副教授将意大利统一以来家庭法的发展,以1865年民法典、1970年离婚法和2010年之后的民法典修订为界,分为家庭、个人和社会本位三个发展阶段,每个阶段都有标志性的立法活动和自己的特征。将我国自清末法律改革以来的婚姻家庭法发展,以1911年《大清民律草案》和1950年《婚姻法》为界,分为家庭和个人本位两阶段。认为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发展现在已经位于第二阶段,正向社会本位的第三阶段发展。所以在当下民法典编纂的大背景下,婚姻家庭法的指导理念应当是:以未成年人的利益以及未成年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关系为核心,以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为出发点,强调公权力的适当介入,以现实家庭的社会价值。就讲座的内容,法律史学研究院的张中秋教授、刘广安教授、顾元教授、邵方教授、张德美教授、李典蓉副教授、王银宏副教授与罗冠男副教授进行了充分热烈的交流。

(二)教师参加的其他单位学术活动

5月26日,顾元教授安徽大学法学院学术专题讲座:《名分攸关与夹签声请:清代服制命案中的严格责任与衡平裁断》。

6月9日,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律史研究所主办系列学术讲座:“重新认识中华法系”(俞荣根教授主讲),顾元教授担任与谈人。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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