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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史学研究院“法律史学系列讲座”第十三讲成功举行

2018年10月30日下午,法律史学研究院“法律史学系列讲座”第十三讲由法律史学研究院名誉院长、终身教授张晋藩先生主讲,主题为“论中国古代的良法、贤吏与善治的统一性”。

张晋藩先生指出,中国作为一个法制文明的古国,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经历了多次沧桑巨变,但始终保持着国家发展的稳定性、连续性,并且不断地走向文明与进步,中华法系成为世界法系的代表,这不是偶然的,是和治国理政丰富经验的总结以及古圣先贤政治与法律智慧的贡献分不开的。国不可无法,良法的标志是循变协时,革故鼎新;平直如水,公正无私;简而能禁,使人易知;冾于民心,反映民的意愿和利益要求;道德入律,德法共治。而善治的基本内涵则包括严治吏,重安民;足民食,以固国本;善教化,以明礼义;致中和,宽猛相济;平衡中央与地方的权限,使之内外相维。中国古代的良法与善治具有相向而行的一致性,唯有良法,是缔造善治的前提;善治又是良法的价值取向,是良法所追求的目标。

但是,虽有良法,却不一定必然地带来善治。法律制定得再好,也只是停留在纸面上的规范,只有变成实际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在良法与善治之间,需要贤吏加以沟通。所以,良法、贤吏、善治是一个整体,三者互相联结,共同为治,失掉哪一部分,都不可能实现国家的正常活动和长治久安。良法的出现,责在立法者;贤吏的出现,责在铨选得当,督察有法;而善治,既是良法与贤吏共同追求的目标,同时又为进一步发挥良法、贤吏的作用提供了良好的客观条件。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既需要制定良法,更需要培养遵法、奉法、行法的贤吏,务求做到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所说的“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

就讲座的内容,朱勇教授、张中秋教授、林乾教授、刘广安教授、顾元教授、张德美教授、李典蓉副教授、陈煜副教授、王银宏副教授、罗冠男副教授以及在场的博士生,与张晋藩先生进行了充分热烈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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