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3日下午,法律史学研究院“法律史学系列讲座”第十四讲由朱勇教授主讲,主题为“论中国古代的‘六事法体系’”。
朱勇教授将中国古代法律体系总结为“六事法体系”——以吏事法、户事法、礼事法、兵事法、刑事法、工事法为主体的法律体系,这种法律体系适应中国古代国家社会管理的需要,具有官制与法制的关联性特征,同时也具有民族特色。朱勇教授以清朝法律为例,指出清朝法律文本结构与内容体系既相互分离、又交叉对应的独特方式,并对清朝户事法进行了详细分析。这一法律体系符合古代中国国情,适应古代治国理政需要,在维护国家统一、保持社会稳定、实现文化延绵方面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但也对中国古代法制的演进以及古代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消极影响。
法律史学研究院名誉院长、终身教授张晋藩先生就讲座内容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林乾教授、刘广安教授、邵方教授、张德美教授、陈煜副教授、王银宏副教授、罗冠男副教授等就讲座内容进行了与朱勇教授进行了充分热烈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