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学术动态>>正文
“法苑荟萃”第七讲:穿透历史的迷雾——关于晚清律学的几个基本问题在线举办

法苑荟萃 | 孙家红副研究员:穿透历史的迷雾

——关于晚清律学的几个基本问题

20201211日上午9:0012:00,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法苑荟萃”系列讲座第七讲通过腾讯会议在线上举行。本次讲座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孙家红老师主讲,主题为“穿透历史的迷雾——关于晚清律学的几个基本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副院长顾元教授担任主持人,李典蓉副教授与陈煜副教授担任评议人。

本次讲座围绕“缘起《读例存疑》稿本之发现”“为什么要关注和研究晚清律学”“晚清律学研究的几个基本问题”“重述晚清法律史之必要与可能”等四个部分的内容展开。孙家红老师首先重点介绍几类《读例存疑》的稿本,如《宝坻档案》、日本东洋文化研究所仁井田陞文库《读例存疑》稿本八册以及沈家本修改薛允升底稿、沈刻《重刻唐律疏议》——《唐明律合编》部分底本,他通过对比不同刊本之间夹注及题跋内容的差异,考证《读例存疑》不同版本的历史源流与重要价值,并厘清晚清律学中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总结晚清律学家对于律学研究的卓越贡献。

孙家红老师接着指出关注和研究晚清律学的意义。他认为晚清律学的兴起是一个值得注意的法史现象,随着陕派和豫派律学的发展,除薛允升、沈家本等著名律学家之外,仍有陈浏等其它同时代律学家出现,这些律学家扮演重要的角色,他们的研究成果更是层出不穷,然而其中仍不乏有价值的资料尚待学界发掘。

此外,孙家红老师认为,晚清律学对于法律改革的影响被人忽视。长期以来,关于中国近代法律历史的叙事存在两种学术趋向或知识坎陷:一则缺乏对于1840年至1901年清廷正式发布变法谕旨前清朝成文法律的继承演变的系统考察;一则缺乏对于除沈家本之外的其他中国法律专家以及彼时传统法律学术和司法实践状况的整体关注。因此,晚清律学仍有进一步挖掘的空间。


0


孙家红老师结合丰富的表格图例,继续深入剖析晚清律学研究的几个基本问题:“为什么晚清会形成影响突出的陕豫两派”“晚清律学流派是如何形成的”“陕派和豫派律学的地域特征并不是学术区分的关键”“晚清陕派和豫派律学形成于特定时空条件下,不能妄加引申,任意比附”“在讨论陕派和豫派律学分野之时,应该同时注意陕派和豫派人物之间的互动关系”以及“晚清律学研习创作活动值得进一步探究”等问题,并一一进行详细讲解。

最后,孙家红老师总结道,在检讨中国法律现代化历史经验的过程中,学术界理应关注晚清法律改革之前传统律学的发展状况,并探知众多律学家的社会关系、知识传承,以及相应律学研习活动、律学著述体系。此外,他认为知识体系的构建是为了更好地认知世界,学术研究也不应囿于固化范式,我们更应开阔视野,不拘于学科知识的限度,这种研究思路的放宽转换,对于我们重新理解20世纪以来中国法律现代化的深层脉络,也具有一定理论和现实意义。

2


顾元教授认为,孙家红老师的报告整合新材料,提出新问题,不仅厘清众多律学家的知识谱系,探知晚清律学发展脉络,还密切关注传统律学的沿革过程,非常具有启发意义。陈煜副教授与李典蓉副教授先后对孙家红老师的报告进行评议,充分肯定他的研究成果,认为他提出新思路,开拓新视野,从扎实的史料中提炼晚清律学家的身份特质与丰富经历,令人受益匪浅。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李力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王宏治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李倩副教授就讲座内容与孙家红老师进行了热烈交流与提问。法律史学研究院清律读书会以及众多海内外高校的教师与学生一起参加讲座,并发表留言。

此次云端讲座顺利结束时,讨论仍意犹未尽,希望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可以回归文本的分析与探讨。

2020年即将结束,诸君平安健康,来年再聚。

 

 

版权所有: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    海淀校区: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邮编:100088    | 学术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