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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法系传统与创新性发展”学术研讨会成功举办

2023923日,“中华法系传统与创新性发展”学术研讨会在北京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主办,以主题报告、评议研讨为主要形式,圆满实现了高效有序、研讨充分的预期效果。

本次研讨会由开幕式、主题研讨与闭幕式三个环节组成,在学界的大力支持与广泛关注下,共收到高质量论文稿件八十余篇,来自全国各地的130余位学者和部分研究生出席了会议,来自于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京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28所高校或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参与了报告或评议环节,围绕着“中华法系道德传统与创新性发展研究”“中华法系吏治传统与创新性发展研究”“中华法系的‘大国治理’:维护统一的‘法律之治’研究”“中华法系基层治理的多元一体规范保障研究”等主题,分享了各自最新的学术研究成果与学术观点,取得了良好效果。

开幕式

2023923日上午9时,研讨会准时开幕。开幕式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副院长顾元教授主持。

首先是致辞环节。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王立艳教授代表中国政法大学向各位学者的到来表示感谢,并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做出了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和优势学科,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等重要工作部署,为新时代法律史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工作指明了方向。本次学术研讨会的主题“中华法系传统与创新性发展”正是落实党的二十大重要部署的题中之义和具体举措。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法律史学研究院名誉院长张晋藩先生以书面形式致辞。他谈到了自己对中华法系的理解,勉励大家收集、整理和挖掘传世的传统法律文献,阐释中华优秀法律文化精神,并将自己最近关于中华法系的学术思考同后辈学人进行了分享。

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南京大学法学院张仁善教授随后致辞,为各地学者的参会热情点赞,肯定了召开本次线下会议的重要意义,并介绍了今年中国法律史学年会的筹备等相关情况。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名誉院长朱勇教授最后致辞,他围绕中华法系的制度建设、和谐发展理念、大国元素与国民情怀等内容,阐述了对本次研讨会精神主旨的理解。


致辞完毕后,与会人员合影留念。之后会议正式进入主题研讨环节。会议主题研讨共分为五个单元,每个单元由四至五位学者做学术报告,二至四位学者对报告内容进行评议。


第一单元

第一单元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李雪梅教授主持。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马小红教授以“与时俱进的中国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主题进行报告。马老师围绕和谐的法律价值理念、“疏而不漏”的立法智慧、“非诛俱行”“《春秋》决狱”的司法原则等主题,重点讨论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所具有的历史穿透力以及与时俱进、服务现实的重要意义,强调应全面地认识中国传统优秀文化及其人文价值观。

南京大学法学院张仁善教授以“原则性与任意性:考察中国司法传统的两个向度”为主题发言,强调中国的司法传统既有原则性的一面,又有任意性的一面。他还探讨了造成两种面向共存的原因,并主张学者面对传统应当持“不自傲”“不自卑”的态度。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林乾教授以“清代中叶官民冲突中的归安漕案解析”为主题作汇报。报告以归安漕案为研究对象,通过分析各方利益关系的博弈,特别是背后的制度因素,解析政策如何成为新的社会冲突焦点乃至法律问题,以期对嘉道时期的社会转型作出学术性考察。

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蒋铁初教授以“无罪疑有、有罪疑无与中国古代的冤狱治理”为主题发言。蒋老师认为冤狱可分为“无辜受罪”与“非法被害”两种情形,而“无罪疑有”与“有罪疑无”以仁者司法的理念、以情折狱的思维等为文化基础。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赵晶教授以“‘话语’如何拯救内卷的研究”为主题,对尤陈俊的新著《聚讼纷纭——清代的“健讼之风”话语及其表达性现实》作了评介。他结合史学理论,指出“话语”这一理论工具以及该书在使用它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对该书作者日后进一步的研究表达了期待。

在五位学者报告完成后,第一单元的主题研讨进入了评议环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李力教授肯定了马小红教授的报告对于研究中国传统优秀法律文化的重要贡献;同时,对赵晶教授报告中呈现出的学术批评意义给予了肯定。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高汉成研究员对几位学者在报告中呈现出的宏观视角表示赞赏,同时结合本人的研究旨趣作了引申思考。清华大学法学院聂鑫教授表示,自己从几位学者的报告中获益匪浅,尤其谈及了几位学者在研究视角与材料选取上的启发意义。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夏扬教授主要分享了自己对于学术研究中问题意识的思考。

第二单元

第二单元由西北政法大学法学院汪世荣教授主持。

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南杰·隆英强教授以“中华法系传承与创新性发展中不可忽视的本土法治资源——从吐蕃王朝时期的敦煌古藏文成文法律的内容与特点谈起”为主题发言。他认为,吐蕃王朝时期的成文法律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在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宋大琦研究员以“我们要在什么意义上复兴或重建中华法系”为主题作报告,分享了自己对于儒家法思想以及重建中华法系的思考。

洛阳师范学院邓长春副教授以“论中华法系的核心区域”为主题发言。他认为,中华法系是一个空间地理概念,以关中地区、河洛地区、北京地区为主要代表的核心区域在中华法系的形成和确立过程中占有极其重要的位置。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陈煜副教授以“中华法系的生成发展与中国法的传播”为主题进行报告,主要谈到中国法的传播对中华法系生成与发展的影响。

在四位学者报告完成后,第二单元的主题研讨进入了评议环节。新疆大学法学院白京兰教授认为几位学者的视角与论题都十分富有新意,并建议宋大琦研究员更加注意对“法系”主题的廓清,而陈煜副教授可以补充中国法向西域传播的历程。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李富鹏副教授认为几位学者的研究都很有启发意义,并建议邓长春副教授进一步厘清时间与空间上具体区域的核心意义,陈煜副教授可以更多关注不同国家与区域间法律知识的双向互动。


第三单元

第三单元由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柴荣教授主持。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王银宏教授以“‘兵刑合一’:中国古代‘大一统’观念的国家主义表达”为主题发言,认为中国古代注重通过法律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秩序,在必要时会依据法律动用国家军事力量以“兵刑合一”的方式维护统一、稳定秩序。

山东大学法学院李云龙助理研究员以“奉职循理:宋代基层治理的法律经验与现代启示——以《州县提纲》为中心的考察”为主题报告,以《州县提纲》为材料对宋代的地方审判事务、诉讼主体以及监狱管理活动作了新的考察。

河南大学法学院张文勇副教授以“论宋代王安石科举改革及其对地方司法的影响”为主题作报告,提出王安石在熙宁年间进行的改革,实际上使儒家精义更好地影响了官员的思维模式与行为方式,对包括宋代司法在内的国家治理产生了务实导向性的影响。

贵州财经大学法学院罗莉娅副教授以“清代贵州土、流共治时期基层法律秩序建构研究”为主题发言,提出清代基于“因俗而治”的治理思想,在少数民族地区维持一种土、流共治的持续状态,在这一过程中,贵州原有习惯法与清代国家法律不断角力、互动又相互吸收融合。

在四位学者报告完毕后,第三单元的主题研讨进入了评议环节。武汉大学法学院钟盛副教授认为王银宏教授的研究注重对中华法系特色与秩序观的考察,视角宏大;李云龙助理研究员可以继续推进有关法律知识传播的研究;张文勇副教授可以更多融入司法研究的成果;罗莉娅副教授可以继续挖掘地方上土司对中央的认识。河南理工大学文法学院何平副教授总结了四位学者报告内容的共性,认为他们的研究均体现了中华法系因地、因时、因俗制宜的特点,在史料分析方面注重以小见大,关注儒家文化在中国传统法律中的重要性,并积极总结传统法律文化的优秀价值。

第四单元

第四单元由河北师范大学法学院赵立新教授主持。

汕头大学法学院李守良副教授以“理讼与治边视域下的循化厅盗抢纠纷刍议”为主题发言,介绍了清政府为治理循化厅盗抢案件多发的状况,及时调整循化厅的行政与司法管辖权,并合宜选择法律进行惩治的历史。

成都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郭士礼教授以“从口供到叙供:清代堂审记录形式的演变——以《冕宁档案》《巴县档案》命案为中心的考察”为主题报告。他提出,乾隆初期州县衙门堂审记录开始出现了由“一问一答”式的口供体向“问,据某某供”的叙供体转变,这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清代命案审理固有的格局秩序。

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邱玉强助理研究员以“清代县官对宪台批驳的应对及其启示——以《棠荫会编》所载‘谳语’为中心”为主题发言,注重发掘《棠荫会编》中县官积极应对宪台批驳的司法经验智慧。

厦门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陈丽以“赵尔巽与清代词讼月报册式之改革”为主题作报告。她认为,清朝雍正年间制定的自理事件逐件登记按月册报制度存在不足,因此清末赵尔巽创制词讼日记简明册并推广全国,通过考察这段历史可以探究清中期以后的积案问题并考察清末的法制变革。

在四位学者报告完成后,第四单元的主题研讨进入了评议环节。安徽大学法学院徐彪教授肯定了邱玉强助理研究员与郭士礼教授的研究,并提醒两位学者进一步注重理论的引申与史料的提炼,以求上升到对更大主题的探讨。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李典蓉副教授建议李守良副教授进一步厘清文章中的历史脉络,并补充了相关知识细节;同时建议陈丽老师更多关注不同来源的史料,以避免在人物评价上有所偏颇。


第五单元

第五单元由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张明新教授主持。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柯岚教授以“《红楼梦》中女性自杀的法社会学分析——以秦可卿之死为例”为主题作报告,提出清代翁媳相奸案件高发,而性犯罪的被害人选择自杀来让加害方承担法律责任是反抗罪恶的理性选择。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法学院杨晓辉教授以“清代州县官慎监思想与实践研究”为主题发言,详细考证了清代关于收监的立法、清代州县地方官慎监实践、狱空理想与淹禁现实矛盾、哀矜仁恕与教化理念等内容。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姚宇讲师以“雍正律‘总注’编纂背景考论”为主题发言,认为雍正律“总注”的创设与废止是观察明清法制传承变迁的重要视角,而康熙年间编纂总注的提出则是基于明代注释律学的发展和清初法制格局的更新这两个关键性的历史背景。

云南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罗洪启副教授以“法在中国传统治道中的地位与功能”为主题报告,认为在中国传统治道中,各学派都没有完全忽略“法”对于国家治理的重要性,区别在于“法”在不同学派治道思想中的地位与功能。

在四位学者报告完成后,第五单元的主题研讨进入了评议环节。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的郭瑞卿副教授认为,柯岚教授的研究具有现实的社会关照,而杨晓辉教授的报告行文十分流畅,并建议她进一步关注清代收监立法与实践的区别。四川文理学院政法学院朱仕金讲师认为,姚宇讲师的报告关注法律背后的法理以及法律的编纂问题,十分富有启发性,同时就罗洪启副教授报告的内容作了一定的引申与阐发。


闭幕式

2023923日下午6时,研讨会闭幕式准时开始。闭幕式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崔林林教授主持。

在大会总结环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李力教授强调这次研讨会是一次中青年学者结合、讨论主题鲜明的学术会议,同时对主办单位的工作水平与参会发言人的学术水平表达了赞赏。最后,他号召大家要以张晋藩先生为榜样,在学术研究工作中继续努力。

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张中秋教授对各位学术同仁的到来表达了感谢。在发言中,他探讨了中华法系的复兴问题,鼓励与会学者继续就中华法系的复兴贡献自己的力量。

本次由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主办的“中华法系传统与创新性发展”学术研讨会流程井然有序、主题宏观深刻、报告精彩纷呈、评议入木三分,彰显了一流的学术水平,无疑是本年度中国法律史学界的一次学术盛会,有助于凝聚学界共识、促进学者交流、提高学界整体科研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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