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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院概况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是教育部所属的国家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其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法律史研究所,创始人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张晋藩先生。1988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制史学科被国家教委评定为首批国家级重点学科,2000年该学科再次被教育部评定为国家级重点学科。2002年10月,在原中国法律史研究所的基础上,成立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中心。2004年12月中心正式入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6年更名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

研究院名誉院长为张晋藩先生,朱勇教授为院长,张中秋教授为常务副院长、林乾教授为副院长。研究院现有专、兼职研究人员24人,其中专职人员13人;专职人员中教授9人(含博士生导师7人),副教授4人;另有秘书2人。研究院现设有法制史、法律思想史、比较法文化史三个研究室和资料室、网络室、办公室、信息交流部。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由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组成,张晋藩先生任主任委员。

三十余年来,在张晋藩先生的带领下,研究院(所/中心)承担并完成了数十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发表了一大批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影响的研究成果,如《中国法制通史》(10卷本)、《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清代宗族法研究》、《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等,获奖成果20余项,其中《中国法制通史》(10卷本)获“第十二届中国图书奖”和“第三届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目前研究院和专职研究人员主持的各类在研项目30余项,获得课题经费500余万元,其中国家级重大项目有“中华大典·法律典”、“清史·法律志”,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有“中国少数民族法制通史”和“社会转型与法律变革研究”等。研究院专职研究人员已出版学术著作100余部、教材30余部、工具书10余部,发表专业学术论文600余篇,其中在国外/境外发表论著30余篇(部)。

三十余年来,研究院的法律史学研究已形成鲜明特色:注重历史与现实的结合;注重法史学理论研究与法律文化传承的结合;注重国内研究与国外交流的结合;不断开拓新的领域,以优秀成果为当代法制建设和法律文化交流提供资源。研究院同时承担了博士后、博士(包括留学生)、硕士研究生以及本科生的教学及培养工作,现已培养出博士100余人(包括2名外国留学生),硕士数百人。毕业生中有的已成长为学术骨干,有的在国家机关担任较为重要的领导职务。

研究院始终以学术为己任,经常举办各种形式的学术活动,每两年至少主办一次高水平的国际/国内会议。研究院现有“学术年刊”、“博士文丛”、“学术文库”和“海外译丛”四个出版系列,并与国内外多家学术机构开展交流与合作。研究院是一个开放性的学术机构,它竭诚为海内外学人提供最佳研究平台。总之,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将继续发挥学科优势,团结学界同仁,群策群力,努力将其建设成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法律史学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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