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元代先后颁布过两部具有法典编纂性质的法律文献汇编--《大元通制》与《至正条格》。《至正条格》残卷在韩国的发现,填补了元代中后期法律文献的空白,使元代各类法律文献的比较研究成为可能,为学界重新认识元代法律编纂体系提供了宝贵资料。透过这两部文献,可以窥知元代立法制度的沿革,亦可了解元代的法典编纂体系及其特色。而编纂时间介于《大元通制》与《至正条格》之间的《经世大典.宪典》既反映了元代的立法思想,亦代表了编纂者欧阳玄、揭傒斯们的一种理想化的法典编纂模式。
关键词:元代 《大元通制》 《至正条格》 《经世大典.宪典》
原载《文史哲》,2012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