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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存福:以《大明令》为枢纽看中国古代律令体系

摘要:清代有律、例而无令,清例沿用明令,数量虽然不大,但揭示了明代令制的去向。这一事件的性质,只有从部门法规视角看,才能准确地为其定位;对清例转化明令的基本事实的分析,有助于厘清清律令制发展的线索;比较晋唐宋令、元条格与明令、清例的沿袭关系,对中国古代法律部门的初始分化、法典分工及编纂等问题的理解和把握,具有重要理论意义。

关键词:中国古代 律令制 明令 清例 读例存疑

原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11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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