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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广安:令在中国古代的作用

摘要:令在中国古代主要是在秦汉至唐宋的历史上,是与律同样重要的法律形式。令的作用主要表现在行政管理和社会管理方面的指导作用和惩戒作用,还有奖励作用和教化作用。令在秦汉至唐宋的法律体系中,与律互相配合,在重要制度和一般制度方面都起到了互补的作用。令在产生、发展和转变的不同时期,在处理行政事务与社会事务的方式、范围和程度方面,显现了不尽相同的作用。

令在中国古代主要是在秦汉至唐宋的历史上,是与律同样重要的法律形式。学界研究律的论著较多,研究令的论著较少。有关令的论著集中在对令的史料的辑录整理考证方面,和对令的内容的分类论述、沿革论述和性质分析方面,以及对令的制定方式或编纂体例的研究方面。对令在中国古代的规范功能问题,即令在中国古代如何发挥作用的问题,令的罚则在维护行政秩序和社会秩序方面的实现方式问题,尚缺乏专门的深入的论述。令在调整古代社会关系中是如何发挥作用的? 其作用是以哪些方式表现出来的? 在以律令为支柱的秦汉至唐宋的法律体系中,令与律的作用有哪些共同的方面? 有哪些不同的方面? 二者究竟是怎样互相配合的? 令在产生、发展和转变的不同时期,其作用是怎样变化的? 这些问题需要法史学者作出既有史学深度又有法学深度的史料分析和理论提炼。鉴于上述问题的客观存在和法史学研究深入的需要,本文在对令的史料整理成果进行综合考察的基础之上,特别是通过对古人有关令的认识资料的分析考察,对令在古代社会的作用,总结出以下几方面的认识,略供同仁参考。文中观点,尽量做到论从史出。由于各朝代的令文材料遗留至今的多少不一,晋代和唐代的令典都没有完整地留传下来,尤其是缺乏关于令的司法判决的材料,这为从制度层面全面地深入地探讨令的作用存在很大的困难。为了解决令典材料遗存不完全对研究造成的困难,本文较多地使用了思想史料与制度史料互相补证的方法,利用历史上有关令的思想史料说明令在各方面的作用,特别是说明令在汉代之前和令在宋代之后的作用问题。我对中国古代律典的作用曾有专门的论述,认为中国古代律典的作用“主要在于对民众进行教化、警示和威慑,而不在于司法判决”。但没有论述令的作用。本文对令的作用的系统、专门的论述,也是对以前论述律典作用的补充和扩展。

出处:《中外法学》2012年第2期,第369-3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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