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午战争期间的社会舆论
龚书铎
1894至1895年发生的中日甲午战争,以清政府失败而告终,结果签订了割地赔款的《马关条约》。清政府在战争中的惨败和空前的丧权辱国,给朝野上下,给中国社会,带来了巨大的震动和影响。
还在战争爆发之前,以及战争进行的过程中,人们就对之十分关注。清政府内部出现了主战和主和两种主张,翁同和为主战派代表,李鸿章为主和派代表。主战派大都为翰苑、台谏,有些是“清流”中人。他们主张抵抗日本侵略,抨击李鸿章等主和派不积极筹战备,而是一味妥协求和。同样,在社会上对这场战争的反响也很强烈。一些有影响的报刊如《申报》、《万国公报》等不仅报道了有关战争的消息,而且发表评论文章;出版方面也及时编印了如《时事新编》一类的小册子。《方国公报》从66卷起在“大清国事”一栏连载“乱朝记”,记载中日战争的经过;从68卷起连续4期发表了评论文章。在战争过程中,《申报》几乎每天都刊出评论文章。这些时论,涉及的方面很广泛,包括严防日本在中国的奸细、汉奸搜集情报,严禁奸商从上海等地偷运粮食接济日本军需,加强吴淞、浙江、福建尤其是台湾的防务,谴责日本侵略军杀戮中国居民的残暴罪行,中日战争对国际形势的影响,等等。这里不可能逐一介绍,仅就和与战、清政府在战争中失败的原因、台湾军民的反割台斗争和舆论要求变法自强等问题加以阐述。
一
1894年7月25日,日本舰队在丰岛海面袭击了清政府派往朝鲜增援的济远号和广乙号军舰,击沉租用运兵的英国商船高升号,挑起了侵略中国的甲午战争。在战争爆发之前和战争进行的初期,当时报刊的舆论,对这次战争颇具必胜的信心。《申报》光绪二十年元月初九、初十、二十一日发表的《战必胜说》、《论日本之谋朝鲜将为俄人所误》、《论中国之兵可胜日本》等评论文章,都认为中日战争中国必胜,日本必败。为什么中国必胜?《战必胜说》这篇文章认为,日本是小岛国,地狭物乏,东京等地又发生地震,而且议院中党派纷争,所以“于天时、地利、人和无一所得”。而中国自仿行西法以来,“凡事皆一洗因循之习”,北洋水师直与泰西无异,炮台巩固,当年中法战争即“负少胜多”,况且“万众同仇,义形于色”,“民间谈及日人,辄裂眦咬牙,大有欲得而甘心之意”,中国守、战、和三者俱可操纵自如,“尚何有所畏忌而让日人以争先哉”。这篇时论的观点,有一定的代表性。但它对中日双方情况的分析,可以说于实际并无真切了解,不少论断与事实不符、不准确,只是陷于盲目的乐观,其结论当然也不可能实现。
这种对战争必胜的盲目自信和过分乐观,还进而表现在一些舆论鼓吹直接出兵东渡讨伐日本。在《申报》、《时事新编初集》等出版物上,有不少此类主张的文章,如《论防倭不如剿倭》、《紧备水军直捣东瀛论》、《先发制人说》、《移师东伐论》、《论当乘机进捣日本》、《拟王师东渡谕日本檄》等。这里举《防倭不如剿倭》一文的论点为例,以见一斑。这篇文章声称:“欲求制人而不受制于人,则莫如鞠旅陈师,直抵长崎、横滨等口岸,更迭明攻,往返暗袭。所用军器,枪炮而外,专以火箭喷筒焚毁其板屋营帐为务。在船如是,登岸亦复如是。不必十万人,已足令其全国惊心,合境丧胆。制胜之策,不待蓍龟。”(《时事新编初集》卷4)这可谓“豪言壮语”,但实际是做不到的大话、空话,仅就海军力量、海上运输,就不可能达到。
这种直捣东瀛的主张,用心不能说不好,但却是不负责任的放言高论。相反,在一些号称老成持重的当轴者和官僚、士大夫中,则认为中国的“海军弱,器械单”,不如日本,战则必败,因而一味妥协求和。这种怯懦畏葸的心态和战则必败的论调,从另一极端表现出与前者同样是对民族、国家的不负责任。
战争并没有按人们的愿望发展,清政府在军事上一再失利,以至出现了企图求和的传言。事实给人以教育,使得人们能够面对现实加以冷静思考,而在社会上出现的舆论则是主张对日采取持久战。在一些时论中分析了中日双方的情况,认为中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国虽不富而财力尚足,兵虽不强而元气尚充”,“若以扎硬寨、打死仗工夫,而加之以折而不挠之志气,情见势绌,自足收效于无形。”(《中国宜以持久敝倭论》,《时事新编初集》卷2)而日本则是小岛国,人口少,物资不足,侵略朝鲜后兵少而分,且在战争中不断伤亡,兵员不足,财政也困难。“相持久之,彼必有束手待亡之一日。”(《制倭策》,《申报》光绪二十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持久战的主张,较之出师直捣东瀛的论调要切合实际得多,对中日双方情况分析也大致不差,如不是慈禧太后、李鸿章等人的妥协求和,不积极筹战备,而是采取持久战的战略,有可能转败为胜或维持平局,不致屈膝求和,使日本为所欲为,强行割占台湾省。
关于和战问题,是当时社会上关心的重要问题,也是报刊文章评论较多的一个问题。首先是和战关系的一般原则问题,即如何摆好和战之间的关系。不少文章都谈到:“从来言和必先言战,战者和之本,能战而后能和,未有不能战而能和者也。不能战而和,和之害有不可胜言者。是故善谋国者不战则已,战则不肯轻于言和,非好战而恶和也,事势然也。夫善战者,善和者也。战之愈力,斯和之愈久。彼忽而言战忽而言和者,其战也不胜,其和也必不久。”(《论议和者十难》,《申报》光绪二十年十二月十七日)有的文章则从和战守三者的关系来加以论述:“盖必能战而后能守,能战守而后能和,三策相为表里,缺一不可者也。倘不能战而退守则为怯敌,不能守而议和则为请降。”(《拟中东和战议》,《时事新编初集》卷4)不论和战还是和战守,能战确实是根本。正如有的文章所指出的:“断未有不修战备,专主和议,而可奠疆宇于苞桑,巩河山于磐石者。”(《论中之与日宜战不宜和》,《申报》光绪二十年十一月初十日)
也有从“权”的角度来看待和战问题的。这里所说的“权”,包括主权和主动权。文章强调“权之所在,其国乃胜”,“权不可以假人”。然而自中日战争爆发数月以来,中国“皆坐以待攻,一筹莫展。日人欲与我战,我始勉强以应之。日人不与我战,我不敢先挑其怒以撄其锋。水陆两军,如出一辙。此战之权不操之于中国,而操之于日本也。日本空国出师,我不敢以一矢相加遗。我拥险自卫,犹不足以捍御。是守之权在日本则有以自必,在中国则不能自必也。……惟侥倖于一和,以求得目前之无事。”(《权说》,《申报》光绪二十年十一月十四日)这就是说,清政府主持军事、外交者“不修战备,专主和议”,不论是战或守都没有掌握主动权,主动权操于日本之手,只是企图依靠和议以求苟安于一时,而和议也就必然受制于日本,更谈不上有任何主动权了。
清政府在军事上节节败退,求和也由传闻而成为事实,于1894年12月20日派张荫桓、邵友濂为与日和谈代表。张、邵遭日方拒绝后,清政府即改派李鸿章前往日本乞和。社会舆论对和议反应很强烈,不少文章反对向日本屈膝乞和,批评主张求和的大臣是“不察事势,不恤人言,显违众论,而逞一己之私,贸贸然以和议进,其失国体而散人心姑且弗论,不解其何以逆料倭人之就我范围不事要挟耶?……倭人而不能就我范围不事要挟,则和之一字讵非空谈耶?空谈何补,只辱国耳!”(《论倭人以议和为缓兵之计》,《时事新编初集》卷3)有的文章指出:“日人狠鸷而多诈,儇薄而无信。我苟屈意言和,……然日本贪得无厌,有非可以情理喻者。……彼必多方需索,百计留难。”(《论中之与日宜战不宜和》,《申报》光绪二十年十一月初十日)时论对于割地一项,尤为强烈反对。光绪二十一年二月十四日,《申报》即发表评论文章,论述“中国万不可允倭人割地之请”。在和谈中,一些文章还分析了与日本谈判的难处,并提出了对策,如“论议和有十难”、“论议和有十要”、“和倭统策”等。
关于中日甲午战争中的和战问题,研究者一般都限于谈论清政府中翁同和等人的主战,反对李鸿章等妥协求和。翁同和及“后清流”黄绍箕、丁立钧,门人张謇、文廷式等人,的确都极力主战,反对求和,反对割地。但是,主张抵抗、反对屈辱求和的不仅在朝者如是,在野者也如是。报刊上的时论,正反映了社会上要求抵抗日本侵略,反对屈辱求和的强烈愿望。所谓“万口交腾”、“誓不从倭”,正表现了朝野上下的爱国情绪。
二
社会舆论要求抵抗日本侵略,反对屈辱求和,不可避免地要涉及清政府在战争中失败的问题。养吾氏在《榴觞醉语》中认为:“平日之政事,一贪字坏之;今日之军务,一和字败之。夫两国相争,必终于和,畴不知之?顾未有和战并行者,且未有主和之人可任战事者。”(阿英编:《甲午中日战争文学集》,第448页)养吾氏把战争的失败归之一“和”字,自是愤激之言,难免简单化。但他认为边和边战,边战边和,特别是让像李鸿章这类主和的人来主持战事,不能不说是导致战争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
养吾氏认为“平日之政事,一贪字坏之”,已经谈到吏治问题。他还说:“中国之政,坏于贪官。……中原之财,半流于外国,半饱于宦囊。”(《榴觞醉语》,《甲午中日战争文学集》,第451页)也就是说,甲午战争中国的失败,在于吏治的腐败。而吏治的腐败,首先表现为官吏的贪污成风。官吏们任职不是为国为民,而是为钱,为了发财。“就官而论,或由科目,或由荐保,或由捐纳。每一得缺,不问风俗之盛衰,不问人民之良莠,斤斤焉以缺之优绌为较量。夫缺既有优绌,则其不专恃廉俸可知矣。不专恃廉俸,则其钱何自而来?大者数十万,以至数万数千,即佐贰极小之缺,亦不下数百千。合二十二行省计之,每岁入宦囊者奚止千万,非国库之羡余,即民生之血肉!”为官者发财后即以之经商,官商结合,权钱结合,“故商而富者必先求官,欲借官为护财之符也;官而富者且欲为商,欲因商为退运之地也。”贪官污吏们“不知有人,但知有己;不知有国,但知有家。一若欲常得此富贵,以贻子孙而永久不败者。”(《论捐输助饷宜官先于民》,《申报》光绪二十年十二月初六日)为官就是捞钱,为保一己一家之富贵,为子孙后代永保富贵,坐令吏治腐败,置国家兴衰存亡于不顾,甲午战争又怎能不失败!
19世纪60年代后,清政府效法西方兴办洋务,“故轮船有局,电线有局,织布有局,铸钱有局”。但是,这些设施,“利不归于国,而归于官,归于商,则徒夺民利以为利,而国已阴受其弊。”(《防倭论》,《时事新编初集》卷2)有的评论者指出:“朝廷创一新法,官吏即多一利源,出洋者以购置机器为美差,位高者以调剂属员为能事”。向外国购买原料、货物,也是利源所在,只顾自己得利,不管国家吃亏。“洋商以钢煤硝磺来售者,必先贿其门丁司事,而后成交。夫贿从货出,不得不以恶劣之货尝试之。而华人但计贿之多寡,不辨货之美恶,洋商洞烛其奸,贿日以增,货日以劣。”(《榴觞醉语》,《甲午中日战争文学集》,第444页)真是蠢国殃民!
官吏的贪污成风,政以贿成,当然不可能勤于政事,而是因循泄沓,掩盖粉饰,上下欺蒙。有的文章尖锐指出:“特以官场习气,掩盖粉饰,是所专长”。“今之臣下,乃以无为有,饰伪为真,以自欺而欺人,且以是为长技,更以是为终南之捷径。”(《论中国之吏在乎欺》,《申报》光绪二十年十月十三日)掩盖粉饰,互相欺蒙,泄泄沓沓,应付差事,“文恬武嬉,得过且过”,积习相沿,非一朝一夕,已形成官场的腐败风气。即使“封疆大吏,惟知故事奉行,苟不被人纠参,即已心满意足,绝不思绸缪未雨,先事预防”。而身居高位的当轴者,“平日性成畏葸,伣伣伈伈,若妇人孺子然。自以为位重功高,颐指气使,一举动即深恐开罪邻国,以致外侮之来任令承其下风者。”(《愤言》,《申报》光绪二十年九月初三日)正是这种腐朽的官场风气,不能不使战争失误。人们认为,之所以丧师失地,“一误于因循,再误于蒙蔽,三误于粉饰,四误于虚骄”,“遂令日人得以乘其蔽”(《追论丧师失地之由》,《申报》光绪二十一年正月二十四日)。有的把它归纳为三失:“一失于因循,不能自占先著;再失于粉饰,讳败而为胜;三失于将帅无人,兵士解体。”(《论用兵谋国当先审几料敌》,《申报》光绪二十年十二月十二日)不论四误或三失,都表明因循粉饰的腐败的官场风气,是使战争失败不可忽视的原因。
清政府不仅吏治腐败,军事上也很腐败。军事上的腐败不全是“将帅无人,兵士解体”,还表现在“将不能用兵,兵不为将用,众心涣散,不能齐一。”(《选将以一众心论》,《申报》光绪二十年十月二十七日)之所以如此,乃是“由于将不恤下,而赏赉不丰。……今之统兵官员大抵专以克扣军粮为事,应给五两者或发二两有半,应给四两者或发二两。承平之际,相习成风,固已有玷职守。今海隅多故,……而统兵各员仍蹈故辙。……军无斗志,人有涣心,闻声而溃,望风而靡,职是故也。”(《谈兵》,《申报》光绪二十年十一月初七日)在一篇评论旅顺失守的文章中也指出:“今之为将则不然,饷饱私囊,兵多虚额。将之视兵也如刍狗,兵之视将也如赘疣,情意不相联,休戚不相顾,一有缓急,谁肯出死力以捍患。”(《论旅顺失守》,《申报》光绪二十年十一月初八日)官兵关系如此之坏,军心涣散,军队当然谈不上有甚么战斗力,难怪乎“见敌则望风而溃,不战而逃。此不啻避敌求生,自献其地,何怪险阻要隘亦致沧夷。”(《纵论中倭大势》,《时事新编初集》卷3)
为将者大肆克扣军粮,脧削士兵,以饱私囊。有了钱就挥霍享乐,醉生梦死。“握虎符、拥豹纛者,则日沉溺于销金窝里、迷香洞中。艳姬列于前,俊僮侍于侧。樗蒲消遣,一掷千金。或则寄兴梨园,征歌选舞,余桃断袖,秽迹昭彰。问以阵法而不知,叩以兵籍而罔晓,惟知逐加脧削以厚私囊,统陆军者无一夜身处营中,管海军者更终年不在舰内。一至海疆警告,命将出师,则举止张皇,畏首畏尾。”(《愤言》,《申报》光绪二十年九月初三日)不能说陆军或海军的将领都如此不肖,没有勇于任事、为国效命者。其中如左宝贵、邓世昌、林永升等人,英勇抗敌,壮烈殉国,堪称英烈。他们的爱国精神,为后人所景仰和发扬。但是,从总体上而言,清军无疑是很腐败的,以致“用军而后,我兵节节退守,倭奴渐渐进据。奉天之凤凰、九连等城,已经失陷。……而大连湾、威海卫及沿海各城,相继沦陷。甚至北洋兵舰、鱼雷船数千万之赀财,竭十余年之心力,所经营擘画者,一旦全军覆没。”(《纵论中倭大势》,《时事新编初集》卷3)
军队的腐败,军事上的节节失利败退,引起了人们的思考,提出了问题。中日两国都学西方,讲西法,几十年来,中国“同文馆立于京师,方言馆建于上海,武备学堂置于天津,水师学堂立于金陵,各省复设机器、船政、轮船、电报等局”,而且“购兵船,储军火,练兵士,筑炮台,不知费几许银钱,耗几许心力”,但却被日本打败了。为甚么会有这样不同的结局,问题在哪里?有的文章比较了中日两国政府对学西方的不同态度,认为“倭人之讲西法,能奉以实心实力。中国则不然,遗其精华,取其皮毛”,凡事“虚应故事,徒靡经费。总其事者,第知浮冒报销,借资浪费,而于整顿之法,救弊之方,不但自谢不能,而且如隔十重云雾,昏然不辨朝暮,惟相率挟妓饮酒,以为能事,此外则毫无所知,别无所能也。”(《纵论中倭大势》,《时事新编初集》卷3)
人们在反省中提出了武器、军备与人的关系问题。在甲午战争当时及其后,反对抵抗日本侵略战争、主张妥协求和的有一个理由,即认为中国“海军弱,器械单”,不如日本,因此,不能战,战则必败,只能妥协求和。对于这种论调,当时报刊上即发表文章表示不同意见。文章认为武器是重要的,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如果要战胜于疆场,“非置备利器不为功。器之利钝,战之胜败系焉”。文章接着指出:但是,只有精良的武器还不行,还要有掌握武器、能作战的人才;而且这较之武器更为重要。“然有是器尤赖有是人以用之,乃能得心应手,发无不中,当之即靡。如徒沾沾焉以置器为事,而未尝储备人才,则有是器而不能用,且委之以资敌,徒费无数金赀,曾不得收铅刀一割之效,国家亦安用此利器哉?”文章在论述了武器与人的关系后,进一步说:“中国自二十年来,未尝有志自强,……于置器一道,可谓尽心焉耳矣!惟有利器而无用此利器之人,徒饰外观,毫无实际,有识者每窃窃然虑之。……乃自中倭交战以来,丧师失地,时有所闻,向时所备利器,往往弃之以为敌用。”为了具体说明中国的利器往往弃为敌用的情况,文章引用了英文报纸所载日本方面公布的资料:“此次自与中国用兵以来,在各处夺得大炮共六百零七尊,但就旅顺一处计之,有三百三十尊;洋枪共七千四百枝,但就九连城一处计之,有四千三百九十五枝;大炮药弹共二百六十万零一千七百四十一捲,仅就金州、大连湾二处计,有二百四十六万八千二百捲;洋枪药弹共七千七百四十八万八千七百八十五捲,以金州、大连湾二处为最多,有七千六百八十一万四千六百六十捲;食米共一万六千九百五十七石。另有马三百六十八匹,洋圆一百万,又篷帐三千三百二十六顶,旗四百四十七杆,沙船十五艘,轮船三艘,帆船二艘,挖泥船一艘。又劫得操江、明时、海鲸三轮船,另有锣鼓、刀矛、喇叭、车辆、饭锅、水雷、散药、扇子、雨伞、衣服一切零物甚多,又炮台机器、制造局各物。合计共值洋银七十兆。”文章作者认为,被劫掠的这些武器、钱物是日本方面公布的,难免“词涉夸张,不足深信。然试折半计之,则中国所失各物,已属不少。呜呼,此非我中国二十年来所经营缔造者哉!一旦边氛不靖,竟拱手而让诸他人。彼怯将惰兵之罪,可胜诛哉!”(《论置备利器必先储人才》,《申报》光绪二十一年正月初七日)利器需要人去掌握运用,“怯将惰兵”不战而溃,利器不仅起不了杀敌的作用,反而为敌人所用。中国在甲午战争中的失败,就败在清政府的腐败。
三
由于清政府的腐败,使甲午战争归于失败。1895年4月17日,被迫与日本签订了空前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将台湾全岛割让给日本。消息传到台湾,当地群众“若午夜暴闻轰雷,惊骇无人色,奔走相告,聚哭于市中,夜以继日,哭声达于四野。”(江山渊:《徐骧传》,《小说月报》第9卷第3号)台湾官兵、绅民坚决反对将台湾割予日本,立誓“台存与存,台亡与亡”,掀起一场反割台武装斗争。他们表示:“设日本以干戈从事,台民惟有集万众御之。愿人人战死而失台,决不愿拱手而让台。”(《论台民义愤》,《申报》光绪二十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台湾绅民的义愤和抗日行动,得到了内地舆论的称赞和声援。《申报》密切注意报道有关台湾军民抗击日本侵略军获胜的消息,不断发表评论反割台斗争的文章。在一些评论文章中说:“目下台湾士庶,团成劲旅,……大率同泽同仇,有死无二。声言如有日本船至,举火焚之;有日本人至,当操刃杀之。宁使台湾靡有孑遗,断不臣服异类。噫!台民之心固结若此,日人虽横,其能设法以敉平乎?”(《论台民义愤》,《申报》光绪二十一年四月二十五日)又说:“台民之义声适足以震动天下,俾薄海内外闻之知中国固大有人在。我君可欺,而我民不可欺;我官可玩,而我民不可玩。似此区区之忠肝义胆,毅魄强魂,精诚贯日月,哀痛匝天地。金石可泐,而此心不可泐。磅礴郁勃之气积之愈久,发之弥光,鬼神昭鉴,如在其上。”(《论台民义愤亦足以震慑远人》,《申报》光绪二十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每当台湾军民抗战得胜、杀伤侵略军时,舆论即为之欢欣鼓舞,大力宣传,以振奋人心。由于台湾军民“拒日之心坚不可拔”,奋勇杀敌,打击了日本侵略军,因而初期舆论不无过于乐观,认为日本不可能据有台湾,而且幻想欧洲的英、法、德、俄等国也不会让日本据有台湾,必出而干预。但是,随着战争的发展对台湾抗日义军不利,舆论也有了变化。这时的舆论认为日本对台湾是处心积虑,志在必得,因为“彼既欲为东方至强之国,则但据朝鲜,仅足以扼俄人之出路,而仍无当于长驾远驭之计。将欲旁溢侧出,通道南洋,则莫如取台湾,揽其纲领。计北自鸭绿江起,迤逦而南,以至广东之琼州,绵延九千里,一线相连,既可扼中国出洋通商之路,且可以通南洋之利,于南洋诸岛屿,不难次第蚕食。……彼既欲通道于南洋,必扼险于台湾。”(《论台事》,《申报》光绪二十一年五月二十九日)日本既然视台湾的位置如此重要,志在必得,而且战事的发展,也已取得了占据台湾的有利条件,“台北已入其掌中,早有驻足之所,长驱直入,亦在意计之中。”(《筹台篇》,《申报》光绪二十一年闰五月二十九日)就台湾军民抗日斗争而言,孤岛悬绝,没有外援,军备饷需缺少接济,处境愈来愈困难。
针对上述情况,人们为台湾军民的抗战能否持久而担忧。这种担忧,也还包括抗日队伍中能否团结一致,齐心合力。当“传闻林观察荫棠与邱主政逢甲意见不合,所部之勇时时滋生事端,观察遂督队退回,主政亦乘本地帆船潜返泉州珂里”,文章即为之扼腕叹惜,“何竟不以台地为念,与夫当初苦谋拒倭之心,而安然甘作壁上观耶!”文章呼吁:“行军之道,首在将帅之协力同心,和衷共济。……断不可各存私见,袖手旁观,此让彼推,罔顾全局,致使人心瓦解,万事纷如,敌人得乘隙蹈瑕,相机窃发。”(《论台事宜和衷共济》,《申报》光绪二十一年六月初四日)邱、林之间是否确实不和,作者没有坐实,只说是“传闻”,但台湾抗日队伍中,尤其是统帅们之间,确存在不团结现象。在此之前,已有文章指出台湾军民抗日义愤要能持久,重要的是在于内部的团结一致。“今台郡诸公之忠愤,足以感动天下矣!但古来之成败,昭昭在人耳目,以众和而成无不可,以不和而败之。”(《论台民义愤当筹持久之计》,《申报》光绪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这是为台湾军民的抗日斗争筹划持久之计,是出于同胞情真诚的肺腑之言。
由于清军在对日战争中的节节败退,由于对割台的义愤,舆论赞扬那些不怕流血牺牲、勇敢抗敌的英雄,尤其是对刘永福更是赞美备至。文章称赞“刘军门于主帅内渡后力任仔肩,不惮艰苦,督率旧部,扼守险要,激励众心,誓保危局,此非所谓怀忠抱义、超今轶古之大丈夫哉!使统兵者皆能如此,亦何致见敌先逃,交绥辄溃,以致辽东靡烂,旅顺、威海之悉付劫灰,不堪收拾哉!”(《读刘军门告示敬书其后》,《申报》光绪二十一年闰五月初六日)人们寄希望于刘永福等人能够誓死守台;“刘帅如能以一身当大敌,有死而无生,有进而无退,一再接仗后,自能百战而不挠,而后日人始不足忧。”(《论台民义愤亦足以震慑远人》,《申报》光绪二十年闰五月二十三日)
虽然,日军进逼台南,刘永福孤立无援,不得已弃台内渡,台湾全省终于被日本武力占据,但台湾人民的抗日斗争却一直没有停止过。“十年如未死,卷土定重来。”这是邱逢甲《送颂臣之台湾》的诗句,表达了台湾人民期待收复失地、回归祖国的愿望和决心。
四
中国在甲午战争中的惨败,被迫与日本签订割地赔款的《马关条约》。如此奇耻大辱,不能不给中国人带来极大的刺激。然而人们没有沉浸于悲怆、哀叹之中,不是悲观失望,而是从刺激中去面对现实,冷静地反省,寻求挽救危机的出路。光绪二十年十二月初十日,还在《马关条约》谈判之前,《申报》就发表了《论中国有转移之机》的评论文章。这篇文章指出:“然无今岁之事,则国家方恃以无恐,不知武备之废弛至于如此。如在睡梦之中,酣卧未起,今欲使之起,则必大声疾呼而后可。今之败于倭寇,正天之所以大声疾呼也。”甲午战争惨败于日本是坏事,但却警醒了中国人,为“中国绝大转移之机”。这是历史的辩证法。蔡锷在1902年回顾说:“甲午一役以后,中国人士不欲为亡国之民者,群起呼啸叫号,发鼓击钲,声撼大地。或主张变法自强之议,或吹煽开智之说,或立危词以警国民之心,或故自尊大以鼓舞国民之志,未几而薄海内外,风靡响应。”(毛注青等编:《蔡锷集》,第19页)
蔡锷说甲午一役以后有主张变法自强之议的,其实,还在甲午战争过程中就不断发出变法自强的呼声,并在形成为一种社会舆论(甲午战争以前,也已有人提出变法主张,但只是思想家、政治家个人的意见)。至于如何变法自强,变些甚么,议论纷纷,各是其是。如有的提出:“今中朝欲驾驭各国,要非自强不可。自强之道,在兴学校以励人才,重材艺以整武备,广制造以旺商务,造战舰以练水师,重使才以固外交,筑铁路以便转输,开各矿以裕利源。”(《论日本不足为中国患》,《时事新编初集》卷3)认为这七项都是实现自强的措施。“国富则兵强,驭外之术即在此”。其实这七项大体上没有超越洋务运动的范围,即被批评为“变则变矣,不得其要领”,仿行的西法只是“袭其皮毛,遗其精华”而已。有的则提出,在中央政府机构中特设商部、驿部、学部和艺部四个新的部。也有认为:“中国欲自强,必讲西学。欲讲西学,必先立议院,上下通情,而后可去蒙蔽诸弊。”(养吾氏:《榴觞醉语》,《甲午中日战争文学集》,第449页)对于西方的议院制度,有些论者虽然也肯定它是“法良意美”,但认为以中国之人心风俗,“今犹未可遽效”。
在众说纷纭的变法自强主张中,以人才问题最为时论所关注。有的文章指出:“自来国家之盛衰,视乎人才之兴废。方其盛也,怀奇抱异之士,云集景从,以听在上者之驱策。夫是以庶政咸理,朝野义安,所以劳于求才而逸于受治也。及其衰也,正士屏迹,群小盈廷,纲纪废弛,冠履倒置,以蒙蔽为能事,以粉饰为美观,因循玩愒,日甚一日,而国事于是乎不可问。”而泰西各国“所以能致富强之故,则无不于储才基之。”(《论储才》,《申报》光绪二十年十一月十七日)
国家的盛衰原因不只一端,但人才无疑是至关重要,不容忽视,“人才兴,则百事举”。如何才能兴人才?人们首先想到的是科举考试的问题。一些文章抨击科举考试的落后腐朽,指出:中国“所以取士者止有科举一途,所以为科举者止有时文一途,虽豪杰之士,具不世出之才,非是则无以自致于青云之上。读书子弟,句读粗通,文理稍明,父兄即使从事帖括之学,敝精耗神,终其身于推敲声调之中,诗文小楷而外,绝无他长足取。……况乎今日科举,空疏剽窃,流弊更甚于昔。故欲为自强之计,莫先于变通取士之法。”(《请广设科目议》,《申报》光绪二十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所谓“变通取士之法”,也就是改革科举考试制度。“考试为储才之要道,与其墨守旧习,率天下之人而同趋于无用,固不如稍变其制,试以有用之学。武试尤当舍弓矢而专问枪炮,如有娴熟操法之人,即当不次拔擢,以备干城之寄,文武两途不可偏废。”(《论储才》,《申报》光绪二十年十一月十七日)
除去文试废时文,武试废弓矢,改革科举考试之外,进一步的措施就是以振兴学校作为变法之先。论者认为,“泰西各国,既富且强,眈眈虎视,国运之隆,实由学校之盛。”日本“办理学校,井井有条,其敢藐视上国者,亦以学校得人故耳”。而“西国学校之精且备,无过乎德”,因此,清政府应“特派一通达时务大员,前往德国,翻译各书,优给经费,限以时日,返之中国,仿照西例,广开学校,始京都,继口岸,继内地,但必事事认真,一扫从前水师学堂、武备学堂、同文馆、方言馆各种泄沓之习,何时无才,何地无才,风气之开,运会之转,指顾间耳。”(黄庆澄:《湖上答问》,《甲午中日战争文学集》,第462一463页)
当时舆论比较倾向仿照德国办学,有的人还提出了具体方案。这个方案是:“取德国无事无学之制,文武分大中小三等。书院设于各州县者谓之小学,设于各省者谓之中学,设于京师者谓之大学。文书院中分为六科:一为文学科,凡诗文、词赋、章奏、笺名之类皆属焉;一为政事科,凡吏治、水利、兵刑、钱谷之类皆属焉;一为语言科,凡泰西各国语言文字、律例、公法、和约、交涉、聘问之类皆属焉;一为格政科,凡轻学、重学、光学、电学、化学之类皆属焉;一为艺学科,凡天文、地理、测算、制造之类皆属焉;一为杂学科,凡商务、开矿、税则、农政、医学之类皆属焉。武书院中分为两科:一为陆军科,……;一为海军科,……。斟酌于时势之所宜,不能不推广西学,而文学、政事二科亦在所不废,则先圣昔贤之大经大法依旧流传万古,不至贻讥于用夷变夏,斯文湮灭。”(《请广设科目议》,《申报》光绪二十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这个方案虽不尽科学、合理,也还显得保守,但它较为系统、具体,也较早提出,有一定的意义。
人才的培养与学校分不开,但也不仅限于学校,而是多方面的。有的文章比较了中国和西方在人才教养上的得失,提出除仿“泰西各国于民间读书之事,皆国家为之经理”外,还要仿效它们设立藏书馆、博物院等。设藏书馆,可使“人民之读书者,均得入馆披阅”,“加惠士子,其惠无穷”。设博物院,则“于游观之中而寓学问之意。”(《论中西教养之得失》,《申报》光绪二十年十二月初五日)
甲午战争过程中,人们呼吁变法自强,不论其思想深度或广度,都远不及后来康有为领导的维新变法运动。他们所主张的变法,仍然不触及封建制度和秩序。有的文章说得很明确:“盖三纲五常者,准乎天理,合乎人情,无可损益也。文质三统,补偏救弊,因时制宜,必有损益也。……损益之中,有不可变者,三纲五常是也;有不得不变者,文质三统是也。变与不变,皆所以准乎天理、合乎人情也。”(《论中国变法之利弊》,《申报》光绪二十年十二月十四日)这种变法思想,仍不离“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规范。但是,甲午战争过程中所发出的强烈要求变法自强的呼声,所形成的氛围,为康有为领导的维新变法运动作了舆论准备。维新变法运动不是甲午战争失败后突然发生的,而是在有相当的要求变法自强的社会舆论中发展起来的。
原文出处: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 199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