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租界巡捕房与三十年代上海政治(二)
薛耕莘
作者: 薛耕莘口述 王仰清、张鸿奎整理注释
问:您在法租界巡捕房的“开局”尚称顺利,以后逐渐平步青云,这其间遭遇过什么大的政治风险没有?
答:一言难尽。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尽管是我在法捕房供职的全盛时期,却也颇多风险,甚至招致牢狱之灾。当然,这是后话。这些政治风险是同我热爱祖国、同情革命、明白事理、本性耿直不无缘由,但我无怨无悔。
法兰西共和国是一个有着民主和革命传统的国家。法国曾经诞生过世界无产阶级革命夺取政权和建立政权先声的“巴黎公社”。三十年代,在上海法租界工作的法国友人中,不乏同情中国共产党和中国革命——包括抗日救亡运动——的有识之士,如法捕房总监法伯迩(Fabre)、政治处处长马莱中尉(Etienne Maret)、政治处查缉班班长席能(P. Gelin)、马龙(P. Maron)等等。下面容我叙述几件具体事例,以窥全貌,并借此以志纪念。
1933至1934年间,上海公共租界捕房,在国民党上海南市警察局2的要求下,先后在山西路等处拘捕了廖承志3、陈赓4等重要革命人士。当时,公共租界第二高等法院审判长郁华在英捕房不反对的前提下,把廖承志先生移提至南市警察局。吴凯声律师受聘为其辩护。后幸经国民党元老吴稚晖先生暗中出力奔走;又通过警察局局长文鸿恩的胞弟、毕业于法国圣西尔陆军学校的文华从中说情,才由吴凯声律师将其保释而出、随传随到。就在廖承志先生被捕期间,国民党当局多次要求上海法租界捕房准予会同搜查辣斐德路5辣斐坊七号廖母何香凝寓所。法捕房总监法伯迩按法国律法亲属不受牵累的规定,拒绝了国民党当局的这一不正当要求。不久,在法浦房政治处查缉班班长席能的协助下,将藏于何香凝住宅内的许多文件秘密外移,以免后患。由此可以想见,如果法伯迩同意协查的话,那末廖案的发展将陷于困境而不堪设想。
查缉班班长席能,本是巴黎面包工人出身,在法国亦受法国资本家的压迫。在我与他相处的日子里,他常常在言语中流露出同情中国革命的思想和情绪,所以他能予中国革命者以力所能及的方便。曾记得,那时在法租界亚尔培路6霞飞路7口公泰水果行门外,有一卖报摊,报贩人称“老刘”。老刘除出售各种报刊外,还暗中散发革命刊物如《红旗》8等。曾多次被法捕房探目范广珍拘捕,经席能审讯后予以释放,其“理由”为:报贩刘系吸食鸦片烟者,不可能是共产党人,红色刊物显系他人放入普通报刊之中。老刘获释后,重操旧业,依然回到原来报摊卖报。但范广珍不死心,仍然予以监视。席能获悉后,就采取措施,迫使范广珍放弃监视。据我所知,老刘是故意以吸鸦片为假象以掩护其革命工作的。相识有日,我与老刘有了感情,老刘曾主动给我一些新出版的《红旗》等刊物,供我阅读,令我茅塞顿开。
政治处处长马莱中尉不仅同情和支持中国的抗日政策,而且也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英勇战士。1940年法国战败后,他毅然决然地放弃了在上海法捕房的优越地位,奔赴非洲,参加戴高乐将军领导的法国抵抗运动,在意(大利)属利比亚著名海港特派勃克战役9中,与纳粹德国隆美尔率领的法西斯德军作战,因荣立“坚守待援”大功而越级升为中校。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后,马莱升任上校。
由于上海法租界当局某些人物的政治见识与公共租界方面不尽相同,更由于有一些比较开明正直的法籍高级警官,所以中共地下组织和其他革命民主人士的爱国活动,在法租界要比在公共租界安全一点,法租界遂成为上海各派政治力量活动的重要阵地,如《生活》10、《新生》11等进步刊物,得以在法租界内出版发行,并在法捕房对国民党当局的屏挡下而一息尚存。作为华籍警官的我,则在既是法国上司、又是法国友人的庇护支持下,借助业务上的便利以及个人私谊,实实在在为中共、为革命做了一些其他华籍警官不能做、不敢做、或不愿做的事情。这些事情虽属明日黄花,然究可差堪告慰于世人者。
问:三十年代您与您的法国友人所作出的有益于中国革命的事情,中国人民是永远不能忘记的;它决不是凋谢的黄花,而是常开不败的中法友谊之花。
答:我很感激你们的美好评价。
言归正传。自1931年南京国民政府与法国驻华公使韦尔顿(Wilden)签订中法协定12七条,其中包括中国当局可会同法租界当局搜捕人犯及在出示证据后可移提人犯等款项。至1936年前,由于中共中央特科负责人顾顺章在武汉被国民党中统徐恩曾逮捕而投降变节;也由于中共游定一的叛变出卖,国民党委游为“中央特派员”,在上海法租界内会同领捉中共党员和其他革命分子,致使中共在法租界的许多重要秘密组织陆续遭到严重破坏,被捕之重要革命者达六十余人,搜出文件达百余箱,13损失极为惨重。
其间,中共地下组织对业已背叛危害革命的叛徒,进行了坚决的回击。顾顺章被捕后不久,约1931年4月下旬一天清晨六时左右,上海法租界爱棠路14爱棠 一幢房子里,一家老小四口均遭抢杀。事后据探目范广珍得自国民党中统方面透露的消息,证实此案属政治性质,死者系顾顺章的家属。我由此案推知,顾顺章的叛变对中共造成的危害是罄竹难书的。
同年某月一天上午七时左右,在法租界台拉斯脱路15永嘉路以南一幢普通楼房的亭子间内,有一刘姓男子,年约四十左右,正坐在藤椅上译写俄文书籍。其时,有一穿着工人服装模样的青年,闯入该房内,用盒子枪向刘姓男子连发射击,击中其头部二弹,当场殒命。法捕房查缉班从死者室内搜得之信件加以研究,得悉死者为苏联莫斯科中山大学毕业生,是中共的一个叛徒,平时以译写俄文书籍掩盖其身份,事发前曾多次收到警告信件,却仍怙恶不悛而遭致杀身之祸。
就在这多事之秋,我奉命于1934年春末夏初,接替政治处查缉班陆殿东16的职务,负责搜捕侦讯,由此得以直接参与搜捕审讯事宜。
约在这一年的秋冬之交,有一天,法捕房奉上司指令,特派席能与我两人先行前往巨籁达路17蒲石路18一旧式居民住所(今已拆除)搜查,完事后再等待中法探捕会同拘捕人犯。席能与我经仔细搜查,在亭子间一床底下的一只皮箱夹层里,搜出英国麦加利银行存折一本,户名为“李嘉德”,存款数额为二十七万三千余元。席能当即对该李姓关照道:“该存折暂由我俩保存。你切勿告知他人,因为这对你有极大关系”。李姓遂领悟席能弦外之音,点头表示谢意。数分钟后,上海淞沪警备司令部的王兆槐与杨凤岐会同法捕房刑事科西探长加勒(Inspecteur Grell)、翻译徐乘龙等赶到李姓家,加上席能和我,一起再行搜查,然却一无所获,遂将李姓拘捕而归法捕房。
对此案,国民党上海当局要求把人犯移解江苏省高等法院第二分院。法捕房律师费席珍与我,以检察官身份提出“本案因无确凿证据搜出,被告应还押捕房,一周后候证再议”。后来,国民党当局因提不出有力证据,法捕房政治处就将该李姓予以释放。释放时,我和席能即把那本存有二十七万三千余银元的存折,交还李姓本人,李姓道谢不迭而去。三天后,该李姓突来电话,邀约我于当天晚上赴位于霞飞路、高恩路19口“上海A字可的牛奶公司”后面一幢旧式楼房内晤面。是晚,我履约往见李姓,并由李姓介绍认识一位秦姓者。交谈中,秦姓再次对席能和我表示深切的感谢。以后,在同一地点,李姓又约见了我两次。最后一次见面时,李姓坦言道,上次介绍认识的秦先生,就是我们的领导人秦邦宪委员。“你们是我们的真正朋友,我们是永远不会忘记的”!
问:法捕房当局为何会派你们先行保护性搜查呢?
答:缘由系宋庆龄先生通过一定的渠道,事先已得到国民党当局要求法捕房会同搜查李姓的情报,即与法总领事巴台士(M. Baudez)取得谅解,故有上述有险而无惊之一幕。否则的话,不仅二十七万三千余银元将被国民党反动派吞口巫,恐怕连李姓的性命也难保朝夕。我在无意中保护了中共的巨额经费,并借此得识中共中央领导人秦邦宪,是我的一大荣幸。
反之,我因鄙视所谓“中央特派员”游定一的叛卖行径,常常疏远之,虚与周旋。但因我握有搜捕侦讯的实职实权,游定一总想亲近我、讨好我,甚至往访我家,并馈赠厚礼,“希望通力合作”。然我黑白分明,正邪分清,不为所功,仍我行我素。
未几,我遭同僚范广珍、程海涛的“控告”,说我有“同情共产党”的嫌疑。因查无实据,上司要求我暂作“回避”。于是我调任查缉班负责登记无线电、广播电台、印刷所及书报刊物的工作,仍兼任查缉班法律咨询。调任前,在我的建议下,席能班长派胡荣庆翻译接替我的搜捕侦讯工作。此后,游定一改与胡荣庆等人联系。
问:范广珍、程海涛的“控告”,与游定一有何连系?或是还有其他什么背景?
答:这一些,我也查无实据。但是,我想剖析一下这些人的个人经历。因为这些人在法捕房华籍警官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可供你们研究法租界的历史作参考。如程海涛。程海涛的妻子是法租界粪大王阿桂姐的寄女,阿桂姐是“大亨”黄金荣的姘妇,于是,程海涛无形中成了黄金荣的“过房女婿”而不可一世。程海涛作恶多端,但也做过一点好事,即偶而有二、三次,曾把游定一请他转交法捕房要求协助会同逮捕中共人员的名单,通过黄金荣之手,转交给了李云女女士。李云女当时在宋庆龄先生那里工作,新中国成立后,任职至上海市政协副秘书长。当然程海涛的动机并不纯洁,是为了谋取金钱酬报。1939年9月,他在汪伪特工的利诱下,收受了2万元“津贴”,出卖了民族利益,于6日在马浪路20康悌路21口,被国民党军统枪杀而暴尸街头,尸体上贴有一纸片,上书两字:“汉奸”。
问:此后,您与中共又有哪些联系?
答:用“瓜葛不断”四个字来形容,也不为过。其中,为收养共产党员的女孩一事,后被军统以“通共罪”起诉,又在蒋介石的“手谕”下,被打入大牢,差一点走上不归路。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1935年初,我在查缉班负责登记书报刊物工作时,看到席能、范广珍、胡荣庆等会同游定一,拘捕来一位女子,携带着一个小女孩,疑为共产党重要人物。我只知道女子姓方,毕业于北京大学,女孩名叫方小宝,时年五岁。
经席能班长审讯后,方女士用英语提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请求,请求把她的五岁女儿方小宝暂时寄养在法捕房里。方女士向席能班长提出了两点顾虑:第一她绝不信任国民党方面的人员;第二她害怕丈夫来捕房领取女儿而遭不测。席能是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出于人道主义,允予考虑接受她的要求,并报告上司。后经总局讨论同意,并指定由我代为设法抚养这个小女孩。我也笃信天主教,在爱心驱使下,欣然接受了收养共产党员的女孩方小宝。
为避免引起国民党当局的不必要麻烦,我把方小宝暗中寄养在上海南市天主教会办的新普育堂内,并得到上海惠主教(法籍,Mgr Haouisee)的支持。在方女士被监禁的一年多时间里,我在我妻子江赛珍的体谅和配合下,经常去新普育堂看望方小宝,尤其在星期天,我们夫妻俩还买些吃的以及江赛珍自己缝制的新衣服去看方小宝,从无间断。
西安事变后,方女士由国民党中央反省院释放回沪,迳来我家——亚尔培路步高里后面望德坊对面一幢中式新楼房,与我妻江赛珍见面,并赠送了十几条她在监狱中亲手刺绣的手帕作为纪念。第二天,通过席能,我把方小宝交与方女士。临别之际,我与席能送她母女200元权作路费,方女士则满怀深情地表示她与小宝结草衔环永不或忘也!
此后,我与方女士还通过信,直到皖南事变始中断一切音讯。
抗战胜利后,我被国民党军统调往东北。1946年春,军统头目戴笠所乘飞机失事摔死后,22军统内部的派系矛盾尖锐化,互相倾轧斗争,互相争权夺利。在毛森系统的甘觉、范广珍等人的诱迫下,胡荣庆竟然出卖了我,诬告我与中共重要人物方小宝的母亲方女士有政治关系,并由王新衡进而控告到蒋介石面前,蒋“手谕”将我逮捕审查。6月6日上午八时许,我在沈阳中苏联谊大厦东北军调办事处被捕。一个月后,押回上海,囚禁在车站路看守所。一周后移解至提兰桥监狱,由上海高等法院讯办。后经原法国驻沪领事署司法庭长国富门(Mr. Kauflman)从巴黎来函证明,“薛耕莘系奉法当局指令,为了人道主义的缘故,收养年仅五岁的方小宝,法租界司法当局完全支持和了解,薛耕莘不应受到任何指责”;同时,又经我的辩护律师费席珍、艾振麟与刘槐商议,由刘槐以中统上海负责人之一的身份,出庭辩护,并伪造了一份文件,“证明”我非但不通共,且于1934-1936年间,在法租界协助中统逮捕共产党人数十人之多云云。即便如此,最后法院仍判我徒刑三年。判决后,我即由何世桢先生、顾祝同将军保释出狱。
出狱后,法领事萨拉特(M. Salade)在迈尔西爱路24法商总会25宴请我,作陪的有法商水电公司总经理杜克莱斯(M. Ducrest)先生。席间,萨拉特先生为我举杯祝酒:“像您这样爱国的人,受到上海全体法侨的敬爱,而为了一个共产党的小孩,竟遭到如此迫害。我希望您到法国去,那里有您的光明前途”;杜克莱斯先生也欢迎我加入法国籍,并邀请我出任法商水电公司人事科科长。宴请结束前,我对两位法国朋友表示了感谢,我承认法国是我的第二故乡,但我应遵从我妈妈的遗嘱“孩子,你要爱你爸爸的祖国”。我认为,由于目前中国统治者的不好,我才遭此波折,这是暂时的现象,它必然会过去。我请他们体谅我内心的苦衷。临别时,萨拉特先生热烈地拥抱了我。
此外,我的结拜弟兄程子卿,以大哥的身份,在南京路新雅大酒楼为我举行接风宴会,陪宴者有广慈医院26外科主任沈永康、大中华橡胶厂经理余性本等人。程子卿致词时提到,“耕莘弟是一位教徒,方小宝妈出狱时,还慨助旅费200元。我现在也是一位教徒,愿追随真理做人和做事”,令我感慨不已。原法租界粪大王马鸿根、张泉生等,也在霞飞路27一西菜社为我摆午宴接风,被邀作陪的有前法公董局翻译陆庆福,前杭州市长、留法工程师赵志游的法国妻子玛格利特。我曾记得玛格利特在午餐会上说过一句法国成语,“Quand on rent voyer son Chien, on I’accuse Ie roge”,即中国成语“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之意;她愤慨表示,“现在,中国是没有真理的”,她邀请我去法国居住,并愿作东翁,为我提供方便。
岂知天下事,有利必有弊。解放后镇压反革命运动时,28我本可依据《惩治反革命条例》第14条的规定,免受刑事处分。但是,刘槐的庭证之词及伪造的文件,尽管是虚拟假构的,却成了上海市军管会未经调查而用于定罪的依据,因此,我再次被捕入狱。刘槐等因救我反而害我,这是始料所不及者!
问:您的叙述,令人肃然起敬。请问您有什么遗憾设有?
答:当然有。我遗憾当年的我仅仅是上海法租界上的一个雇员,力有所限,不能对国家、对民族、对正义、对进步,做更多的贡献。
1935年,沈钧儒、邹韬奋、史良、章乃器等七君子,29在上海租界地区领导市民群众,对南京国民政府“先安内后攘外”的祸国殃民政策进行斗争,引起当局不满。1936年初冬,上海淞沪警备司令部侦缉队长王兆槐、督察长杨凤歧,会同法捕房政治部查缉班班长贝礼爱(J. Perie)、探目范广珍、翻译高洁等人,拘捕了史良和章乃器两位先生。翌晨,中南银行秘书彭旭光先生匆匆来到台拉斯脱路30上的法捕房警察医院探望我,因我正患严重的血栓而卧床治疗中。彭旭光先生请我援手营救章、史等先生,而我重病缠身无法起床代为进行,故而作罢。这是我终身引以为憾的。
问:人生难以完美,您老不必过份自责。下面请您再谈一些国民党在法租界上的案件。
答:上海法租界内,尤其福熙辖区31境内,多系甲级、乙级住宅居民区,国民党显要住宅比较集中,其中有贾尔热爱路329号蒋介石公馆;祁齐路33110号宋美龄私人公馆34;祁齐路145号宋子文公馆35;西爱咸斯路36381-383号孔祥熙公馆37;拉多路38福履理路39汪精卫公馆;宝建路4010号陈群公馆等等。
1934年初夏的一天,上午八时许,法捕房政治处接到派驻在西咸爱斯路孔祥熙公馆值班探员的报告:孔公馆内传出枪声,继而有一辆汽车把一受伤者运走。当查询时,孔公馆竟然不予理睬。于是捕房总局派遣席能班长与我两人前往调查。至则孔祥熙公子孔令侃拒不准进。我们询问门外值班的五名穿制服的警察,得悉汽车运出的是孔公馆的汽车司机,已被击毙。因事关人命,我们当即电告总局请示。总局当即派来装甲车两辆及预备队警士三十名,包围孔公馆,限孔令侃十分钟内开门,并发出正式通知警告孔令侃:“事关法律命案,如不照办,则用武力进入,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至此,孔令侃不得不打开大门。经查:死者系孔公馆汽车司机,凶手为孔公馆年轻保镖,两人均与孔二小姐41有暧昧关系。两人因争风吃醋而开打,保镖即用手枪杀死司机,尸体已被运至孔家别墅。我们当场捡到子弹。保镖承认事实签押笔录。随后我们赶往虹桥路孔家郊外别墅,将尸体及染有血渍的汽车拍照存案,并把尸体车运至台拉斯脱路警察医院藏尸冷库,待法医验审。
未几,孔祥熙派中央银行杨秘书与法捕房协商了结此案:为顾全孔家面子,法捕房对该事态不予宣布;死者家属由孔家出钱抚恤,约二万五千银元;凶犯则由上海第二特区法院处理,以过失致死,判刑五年了事。
三十年代,安徽帮职业暗杀首领王亚樵,受国民党反蒋集团收买,进行了一系列凶杀案件,如1931年在上海北火车站行刺宋子文未遂,只打死了宋子文的机要秘书唐腴庐;421935年11月间,国民党第四届六中全会开幕拍照时,谋刺蒋介石未遂而打伤汪精卫;43旋又在上海法租界福开森路44刺杀了汪精卫系统的外交部副部长唐有壬。
约在这一年的年底,范广珍向法捕房政治部密报,职业杀手王亚樵匿居于法租界台拉斯脱路近福理履路口弄内一小洋房内。法捕房即命席能与我前往密查,至则王亚樵已于五小时前逃离上海,潜赴广西;王亚樵的姘妇、“味亚那”舞厅的舞女刘丽英也无影踪。
以后,我辗转获悉,王亚樵之所以能脱逃,根子却在法捕房内。原来是306号探员阮兆辉串通探目范广珍,他们一面向法捕房“告密”,一面又向王亚樵通风报信,事后因此骗得王亚樵的赏金五千银元,由他们两人平分了。阮兆辉系黄埔军校第六期,于1934年底由军统派遣打入法捕房政治处的。范、阮二人均是军统潜伏特务,能被王亚樵收买,既是王亚樵手段的“高明”,也是国民党军统的悲哀。
总之,在三十年代,上海法租界捕房为各派政治势力渗透的焦点,并在相当的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上海政治的发展进程。
注文:
1 口述者薛耕莘先生的简历,见《史林》2000年第3期第8页注①。
2 时称公安局。
3 廖承志于1933年3月28日在上海公共租界五福弄被捕,3月31日被引渡至华界,庭审
后被保释。
4 陈赓,1933年3月24日在上海公共租界被捕,被捕时化名陈广,罪名为“江西共产军第
十四军军长”。3月31日被引渡,4月1日押往南京,拘押于警备司令部监狱中。
5 今复兴中路。
6 今陕西南路。
7 今淮海中路。
8 《红旗》,中共中央机关报,1928年11月20日创刊于上海。初为周刊,自1929年6月19
日出版的第24期起,改为三日刊,每逢周三、周六出版。1930年8月14日停刊。次日,
中共中央出版《红旗日报》。在《红旗日报》因受国民党迫害难以正常出版的情况下,中
共中央于1931年3月9日创刊《红旗周报》,至1934年3月1日终刊,共出64期并附刊
13期。
9 特派勒克是利比亚的重要港口,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也是北非最具战略意义的港湾。1941
年1月,英军危围特派勒克。1月22日,意大利军投降英军占领该军。1941年4月起德
军在隆美尔率领下发起进攻特派勒克的战役,双方形成拉锯局面,直到6月英军发起“战
斧”行动,以德军的失利而暂告一个段落。
10 《生活》周刊,原为中华职业教育社机关刊物,1925年10月在上海创刊,1926年10月
起由邹韬奋接办,逐渐走上反对独裁要求民主、爱国抗战的办刊道路,1931年“九一八”
后发行量达12万份以上,1933年12月“以同情支持福建人民政府”的罪名被国民党查
禁停刊。
11 《新生》周刊,1934年2月在上海由杜重远创办,继承和发扬《生活》周刊的进步传统,
被誉为《生活》周刊的“替身”。创刊不到一年,发行量即达60万份以上。1935年6月
第2卷第15期发表艾寒松《闲活皇帝》一文,日本借口对其天皇大不敬而要求国民党当
局予以查封,杜重远以“妨碍邦交罪”处徒刑一年零二个月。
12 该中法协定全称为《关于上海法租界内设置中国法院之协定》,共14条,换文7则,1931
年7月28日签订于南京。该条款主要内容有废止会审公廨、设地方法院及高等法院各一
所等等。7月31日,中国政府派员接收了法租界会审公廨及监狱,8月1日,在法租界
设 立上海市第二特区法院及江苏省高等法院第三分院。
13 此数字系据1946年中统刘槐为薛耕莘作伪证时所提供的。
14 今余庆路。
15 今太原路。
16 陆殿东,后改名陆昭化,系史良的丈夫。
17 今巨鹿路。
18 今长乐路。
19 今高安路。
20 今马当路。
21 今建国东路。
22 时为1946年3月17日。
23 应为军调部东北办事处。
24 今茂名南路。
25 今锦江俱乐部。
26 今瑞金医院。
27 霞飞路,1943年改称泰山路,1945年改称林森路。此时应为林森路,即今淮海中路。
28 全国镇压反革命运动开始于1950年10月10日。1951年1月5日,上海市军管会颁布
《对于反动党、团、特务人员实施登记办法》,要求由本人到指定机关登记。4月21日,
中共上海市委发出《镇压反革命行动计划》,下达上海镇反命令。
29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东北三省沦亡。1935年,日本铁蹄越过长城践踏华北,国民
党顽固坚持“攘外必先安内”的政策。8月1日,中共发表《为抗日救国告同胞书》,全
国救亡运动风起云涌。12月9日,北平学生大示威。上海各界民众纷纷成立救国会。1936
年1月28日,上海各界救国联合会正式成立,并筹备成立全国救国联合会。5月31日
至6月1日,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在上海召开成立大会,上海成为全国救亡运动的中心。
11月22日深夜,国民党在上海逮捕了救国会七位著名负责人沈钧儒、章乃器、邹韬奋、
李公朴、沙千里、王造时、史良,不久移解苏州,押于江苏高等法院看守所,成为震惊
中外的“七君子”案。
30 今太原路。
31 今徐汇区。
32 今东平路。
33 今岳阳路。
34 今由公安部使用。
35 今为离休干部休养所。
36 今永嘉路。
37 今上海电影译制片厂。
38 今襄阳路。
39 今建国西路。
40 今宝庆路。
41 孔祥熙的女儿。
42 时为1931年7月27日上午7时许。
43 时为1935年11月1日,于南京国民党四届六中全会开幕式后,全体国民党中央委员摄
影时。刺客叫孙凤鸣,主谋为华克之,王亚樵只是支援了少量经费。
44 今武康路。
(转自中国法律文化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