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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判词中的实判——兼与拟判比较

内容摘要:唐代判词中的实判,是官员们对实际的行政、刑事、民事事务或纠纷所下的判断,是真实判词,与当时流行的拟判之用于练笔不同;唐代吏部选官要考判,文、理优长者入选;而无论拟判、实判,好判词都广为流传;实判所反映的公事与夺,是上至宰相、部司官、地方大员,下到属僚都须做的日常公务;在官府内部,实判所反映的判案程序,一般是经由判官、通判官、长官的自下而上的顺序;流传的实判中,酷判、谐判、谬判较多,反映着唐代官场的实际状态。实判的重要性,在于它们是研究当时行政、司法状况的第一手资料。

关 键 词:唐代;判词;实判;拟判

作者简介:霍存福,吉林大学法学院博生导师,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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