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初大理院选举讼案审判研究 ——以《最新司法判词》为基础
内容摘要:民初选举诉讼面临法律内容不尽完善、地方各级审判厅审判人员专业素养良莠不齐、对选举诉讼比较陌生等诸多问题。大理院充分发挥高素质专业人才聚集的优势,通过对选举上告案件的审理,以判决书的形式回答了社会上对选举讼案审理中的疑问,对地方各级审判厅在审理此类案件中存在的偏差进行了纠正,实际上起到了补充立法的作用。当然,大理院毕竟职司司法,不可能也不应该由它解决选举诉讼中的所有问题。这些在《最新司法判词》收录的大理院选举讼案判决书中均有所体现。 关 键 词:民初;大理院;选举讼案审判;《最新司法判词》 作者简介:杨鸿雁,天津工业大学教授;肖强,天津工业大学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