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法对中国法制近代化的影响 ——以郭嵩焘的法政思想为主线
内容摘要:当西方已经完成了文艺复兴、资产阶级革命并建立起一套全新的近代法律制度时,中国的法律却仍在封闭的自满中陶醉。直到1840年西方殖民主义者用炮火轰开中国的大门,中国的封闭状态始被打破,法文化也在接受了西方的刺激以后开始苏醒。特别是经过多种渠道输入的西方法文化,使晚清的法制改革得到新的理论导向,从而使法律近代化成为可能。 关 键 词:传统法律,以郭嵩焘法政思想,近代化,西方法 作者简介:李游,《中国法学》杂志社教授,法学博士;李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