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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刑事理念是如何被原教旨化的

儒家刑事理念是如何被原教旨化的

内容摘要:原教旨化是指把信仰领域的信条落实为一种强制性的义务的过程。儒家刑事理念最初就是作为一种德化领域的信仰和戒律而存在的,但在上升为制度性的刑事政策之后,开始被异化。儒家刑事理念以自然主义为基础。“本生”与“本己”是儒家刑事理念宽容化的精神家园。“贵公”与“去私”是儒家刑事理念刚猛化的基础。但在以“法”入“礼”之后,儒家思想为“术”所用,开始通过“法”的方式被包装为一种政治统治思想。刑罚的运作过程中,“君亲无将,将而必诛”、“以酷为声”、“以理杀人”成为重要特点,宽容理念丧失,独立精神被扼杀,儒家思想被原教旨化。

关 键 词:儒家;刑事理念;原教旨化;礼制

作者简介:孙万怀,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附件:孙万怀-儒家刑事理念是如何被原教旨化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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