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周法律公布形式论考
内容摘要:中国早在殷周时期不仅已经形成了公布法律的传统,而且已经形成了较为固定的法律公布形式。以诰、宪刑与悬书的方式公布法律,是殷周时期》比较常见的做法。不仅如此,在法律公布之后,早期王朝往往还要通过木铎宣传的形式将法令广播四方,使民众知悉法律的内容,不致误触刑网。
关 键 词:法律公布形式;诰;悬书;宪刑;木铎
作者简介:徐燕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附件:徐燕斌-殷周法律公布形式论考.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