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勇教授
朱勇,男,1955年出生,安徽无为人,法学博士,教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974年5月至1978年1月插队于安徽蜀山园林场。1978年2月至1987年7月就读于安徽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先后师从陈盛清教授、张晋藩教授。1987年7月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长期从事中国法制史专业的人才培养与学术研究。自1997年开始招收培养博士研究生,至今招收、培养80多名中国法制史专业博士生。兼任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律史学会中国法制史专业研究会会长,教育部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中华司法文明研究创新团队”首席科学家。
主要研究方向:中国法制史,近期主要从事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研究。
目前承担主要课题:1、教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项目《中国法制史》(首席专家);2、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公正与和谐:中国传统社会多元纠纷解决机制”;3、教育部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项目:“中华司法文明研究”。
主要学术成果
《清代宗族法研究》,湖南教育出版社1987年;
《中华帝国的法律》(译著),江苏人民出版社1993年;
《中国法律的艰辛历程》,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年;
《中国法制史》(教材,主编),法律出版社2006年;
《中国民法近代化研究》(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
《中国法制史》(教材,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
《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
《社会转型与法律秩序的重建》(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
《中国法律》(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
《中国法制史》(教材,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
《中国法律史》(教材,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
“论中国古代法律的自然主义特征”,《中国社会科学》1991年第5期;
“冲突与统一—中国古代情与法的关系”,《中国社会科学》1996年第1期;
“论民国初期议会政治失败的原因”,《中国法学》2000年第3期;
“私法原则与中国法律近代化”,《法学研究》2005年第6 期;
“权利换和谐:中国传统法律的秩序路径”,《中国法学》2008年第1期;
“从海关到家庭:近代中国法律制度变革的价值效应”,《中国法学》2011年第4期;
“祖制的法律解读”,《法学研究》,2016年第4 期。
“中国古代社会基于人文精神的道德法律共同治理”,《中国社会科学》2017年第12期
“论中国古代的‘六事法体系’”,《中国法学》2019年第1期。